制定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目标策略如下:
1、明晰学科应培养的核心素养的基本结构。
教学目标是预期的学生学习结果。无论哪个学科,无论是大到一个学段、一个学期的课程,还是小到一个单元、一个课时的课程,学生在经过相应时段的学习后所获得的学习成果,都要有预期的、明确的核心素养指向。
当前,中小学各学科虽然提出了本学科的学科核心素养及其基本内涵,但是对教师而言,这些表述还比较模糊,缺乏分析,未进行结构化,这就容易造成教师在设计教学目标时直接搬用学科核心素养要素,好像通过一节课就能完成核心素养的教学,这显然是错误的,而由此设计的教学目标,其学科核心素养指向不清楚、不具体,并无实际意义。
2、了解学科应培养的核心素养的发展特点。
学科应培养的核心素养是经由各学段的学习之后最终形成的,是学段教学持续作用的结果。因此,教师在设计教学目标时,除了要明晰学科应培养的核心素养的基本结构以外,还要从相对整体的视角把握学科在每个学段的核心素养的表现、层次的不同,从而使研制的教学目标既不滞后又不越位,能充分体现核心素养发展的阶段性特点。
3、关注学科知识深层结构和高层认知水平。
教学目标作为预期的学生的学习结果,只有通过教学内容才能实现,学科知识是学科教学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核心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必须以学科知识为载体,离开了学科知识,核心素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从知识内部来说,学科知识既包括事实、术语、符号、概念、原理等“显性内容”(即学科表层结构),也包括学科观念、方法、价值等“隐性内容”(即学科深层结构)。学生通过对学科深层结构的理解可以提升分析信息、提出新命题、驾驭知识体系的能力。
4、体现由学段到学期、单元、课时的逐级分解。
以往教师在设计课时教学目标时,往往是直接对接学段课程目标,对相关部分进行知识与认知过程维度的分析和分解,其实从逻辑上讲,这种做法是绕了圈子。学段课程目标是对一个学段(2—3个年级、4—6个学期)的教学目标进行的整体设计,历经4—6个学期的学习最终实现的,因此需要将学段课程目标分解到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