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人事部门可以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单位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22

未经本人同意,人事部门可以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单位吗?

全额事业单位的管理参照行政机关的模式,你的工作变动是一种组织的调动行为,如果县人事领导小组事前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是可以的。

工作调动未经本人同意怎样处理?

我在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原来的岗位是样品间检验员,公司未经我同意把我调到成品生产线做检验员,如果不同意调动的话就按旷工开除。虽然都是检验员,但样品间和成品生产线是两个不同的部门,属于两个不同的主管管理。而且成品生产线检验员的工资比样品间检验员的工资低,我的工资是按照基本工资+生产员工超产工资的平均值来计算的,因为样品间都是老师傅,工作技能比成品生产线工人的技能高,所以他们的计件单价也比成品生产线高,所以样品间员工的工资比成品生产线员工的工资是要高...

煤矿职工个人档案在本矿人事部门经本人同意可以注销吗

劳动者在煤矿下井因个人原因被辞退的,其档案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是因何种情况解除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对于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应当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户口。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给其造成的损失。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或者违反劳动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经本人同意公司有权调动工作岗位吗?

除非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原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的,否则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未经本人同意把我按辞职人员对待

先跟单位领导协商解决,如果没有效果,向上一级、上上一级的机关和 *** 逐级上访。或者打12345市长热线,或向上级纪检部门举,报。

人事部1992年关于全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辞退的文件作废了吗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并未废止。在一些 *** 网站都还可以找到。:jxnc.gov./xwzx/mtgz/grlj/2013/12/2013123102560754.
人事部
《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调发〖199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告我部流动调配司。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人事管理梆1度,保障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人员结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先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3
(二)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术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I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问超过三1‘天的,
(五)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达背职业道德,结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缅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社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发生责任事队造成符台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辞退:
(一)因公负伤、致强,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J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四)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五)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第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串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于绞、发治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 *** 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 当串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辞退按《辟迟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第七条 单价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结核辞退人员辞退劳。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结,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巾小学敦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三)工作十年(台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狞退费,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第八条 种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则文。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枝辞退后一年内,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 “三资”企业工作,留其全民所省制干部身份,被辞退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或被辞退后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
管理被积退人员人事档案的 *** 人事部门所愚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其干部身分的审定工作。对保留干部身份的应将《放辞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条 被辞退人员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更新接收的,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对再次披辞退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发放辞退费时,其工作时间从重新接收之日算起。
第十一条 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皮按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进行移交、接传和管理。
第十二条 被据退人员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时,由接收单位向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兵《检辞退人员接收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被辞退人员接收函》,间接收单位出具《被辞退人员工作食绍信》和《工资转移证》,并将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转交接收单位。
第十三条 被辞退人员在汉行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收费标准,按当地 *** 有关规定办理;当地 *** 没有规定的,可按单位与个人的签定的协议办理;木签协议的,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被胖退人员被解退后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损害原单位的经济权益和技术权益,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本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辞退工作,严禁单位负责人滥用辞退权。对借辞退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被辞退人调不得元理职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伺机报复,违者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返工人可参照本规定。
第十八条 《辞退证明书》、《辞退荧发放证明入《被辞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被辞退人员接收函》、《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 《工资转移证》的式样附后(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人事部门,习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率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未经本人同意调离部门怎么办?

1、公司未经本人同意调离部门,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
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专业技术人员可称为职员吗

凡是在同一单位服务的人员,都可以称为该单位的职员,当然也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学校以工代技人员算专业技术人员么

专业技术人员,要由上一级人事单位认定并颁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才算……
你这是单位的个别行为……
除非学校和上级人事协调好,否则,还是工人……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单位可以报销吗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报销问题要根据每个单位的具体政策,有的单位给报销,有的单位不予报销。
专业技术人员 指依照国家人才法律法规,经过国家人事部门全国统考合格,并经国家主管部委注册备案,颁发注册执业证书,在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在1983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考取了国家执行资格并具有专业技术执业证书的人员。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世界经济社会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实践领域不断发展,研究范畴也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特别是终身教育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对继续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也有了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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