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集体户口,老婆的户口可以迁到我的户口上吗?

老婆是新疆户口,我是南京集体户口。由于想出国玩,她办护照比较麻烦,所以想把她户口调到南京来。我们刚结婚。房子买了60平米以上的,但是是期房还没到手。请问可以把她户口先迁到我集体户口上来?需要什么材料?

第1个回答  2019-07-27
你好!朋友!
你的户口是集体户口,你爱人的户口是不能迁到你的户口上来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你的户口不是正常的家庭居民户口,集体户口户主单位一般不会接受这种形式的落户。
但这种形式的落户也有允许办理的,前提是必须做好集体户口户主单位的工作,要他们同意接收落户才行。由于集体户口与当地居委会没有什么瓜葛,在集体户口户主单位同意接收后就没有必要去找居委会了,持集体户口户主单位接收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再去开具一份接收证明,持这两份证明(这两份证明也可以你书写的书面申请出现,让集体户口户主单位和派出所分别在上面签上“同意落户”的字样)、集体户口户主页原件或者复印件、你俩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等到集体户口户主单位所属县级公安局去办理你爱人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有了《户口准予迁入证》就可以把你爱人的户口迁过来了,迁移理由就是夫妻投靠。
集体户口是一份户口但却不是一份真正意义上当地家庭居民户口,它只是一些单位为了方便对从业人员(或学生)进行管理而向公安部门申请的一种户口集中管理模式,作为集体户口户主单位他只接受与他存在着一些特定关系(比如就业和就读)人员的户口迁入,除此之外的户口都是很难得迁入。
综上所述,再来对比你的情况:一你的户口都是因为存在某种理由而挂靠在某一单位成为了南京集体户口,这种理由不存在了挂靠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你的户口就必须得想办法迁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集体户口实际上是一种漂移着的户口;二你不是集体户口的户主,你爱人的户口迁过来投靠的是户主而不是你,以你形成不了投靠关系;你爱人的户口迁过来后随之而来的计生、妇幼保健、新生儿上户等事务都得户口单位接手管理,单位才不会做这些亏本的买卖呢。所以说一般情况下集体户口单位是不会接受这种形式的落户的,但凡事有特例,只要你能做通你户口所在单位的工作,那你爱人的户口还是可以迁过来的。要是做不通工作就只有等房子到手后再按相关政策先把你的户口迁出成为家庭居民户口再把你爱人的户口迁过来投靠你。
祝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