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感情不和,男方也同意离婚,但男方就是不肯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现女方要怎么办才能完成离婚?

我们结婚8年,有一子,无财产。结婚以来,男方一直无能力养家,都是我在支撑着家里的费用,到了今天找他要个房租,他还说我很烦人。脾气不好,懒惰,在家一点点家事都不愿意做,在外又没有一份正当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家庭观念,没有责任心。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他就是不肯去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当初结婚时是在女方老家办理的,他家在韶关,我家在梅州,现在我要怎么办才能离婚?小孩的抚养归女方。他说只要写离婚协议就行了,这样有效吗?

第1个回答  2014-09-02
离婚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经法院判决才有效。如果对方不去民政局,你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予你们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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