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并没有取消从业资格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持有者,不用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只需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准发行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即可。不在这个范围之内(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货车,还是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的。
2017年09月20日,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发布《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通知原文是这么说的:
“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交通运输部负责)”
并且在附件中明确说明在2018年年底之前要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所以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持有者,未来将不用再办理运管部门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只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即可。
但是这只是一部分货车,即“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车。不在这个范围之内的货车,例如总质量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种车辆,未来仍然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扩展资料:
一、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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