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逆家子不娶
(二)乱家子不娶
(三)世有刑人不娶
(四)世有恶疾不娶
(五)丧妇长子不娶
《大戴礼记.本命》:“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乱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恶疾不取,丧妇长子不。”根据王聘珍解诂:“取读曰娶。逆,谓悖逆。乱,淫乱也。刑人,谓以罪受墨、劓、宫、刖、髠刑者。恶疾,谓瘖、聋、盲、疠、秃、跛、伛,不逮人伦之属也。丧妇长子,谓父丧其妇,其女子年长愆期者也。”
子,古亦指女子。《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 》“曰来归” 汉 何休注:“妇人有七弃、五不娶……丧妇长女不娶,无教戒也;世有恶疾不娶,弃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於人也;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女不娶,废人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