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的单位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参与实施。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市中区直属学校和教育单位的经费预算(含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确定后,由市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
(四)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审批全区职业技术学校专业的设置、办班及招生计划;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参与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教育机构的建立、审批、管理、撤销等工作;主管全区教师队伍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配、职务评聘等职责;组织实施教师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管理局机关、直属教育单位和学校的党建、行政、群团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无偿献血和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选拔、考核、任免有关学校和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来信来访等群众工作。
(六)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教育、政治理论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统筹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组织提出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及职业中学、社会办学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规划、指导、组织自学考试及扫除文盲、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八)规划、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学校承担的教育部、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教育科研项目的实施;指导学校科研基地、实验室的发展建设。
(九)负责学校布局规划、学校设立、撤销报批、校舍建设的管理、指导。
(十)统筹管理并参与全区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级教育工会工作。
(十三)负责语言文字的推广、教育、考核、使用等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承办市中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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