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光的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刘明光,男,现任永兴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党组成员,协助康艳芝同志工作,以旅游为主。1976.12-1980.08 在县供电公司工作;1980.08-1987.02 在县公安局工作(先后任刑侦队侦查员、办公室秘书、湘阴渡派出所所长);1987.02-1988.07 在县委政法委工作(秘书);1988.07-1989.12 在县委组织部工作(干事);1989.12-1993.07 任马田镇副镇长兼马田中心派出所所长;1993.07-1996.05 任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1996.05-1998.02 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级);1998.02-2004.05 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2004.05-2006.09 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2006.09-2009.12 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2009.12-2011.3 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2011.4-至今 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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