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领导说我迟到行为是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追答迟到是违反劳动纪律,但属于错误,不至于开除。这种情况属于批评教育,最多扣考勤奖励,不能依次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拘留的罪不能判刑。
追问领导是因为我有迟到,有请假的情况存在,说迟到次数太多了,请假不符合请假规定.让我回家停薪待岗。三个月以后说收拾东手机号为西回家。我不知如何是好
追答如果多次迟到,而且请假未符合规定,单位要求解除合同是成立的。
你可以找单位的领导协商。
但是领导却说是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不给于赔偿。这个说法是否合理?
从哪方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