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在校任职教师与任何理由为学生有偿补课的这种事情,到底只是纯粹上道德触“高压线”?还是有什么法律事先规定了,但仍然无人理会,继续为自己而继续补课?还是我自作多情,想多了,老师本身就可以这么做而已...
但如果已经发生了呢?有一些老师为了补课甚至私藏一些本应该教的教学内容!!
那就找当地教育局举报啊,一般都是有奖的吧啊
自己的任课老师,能举吗?
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毕竟他是你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