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改名手续

我是1993年生的,因为要考试所以已经办身份证了。但是现在想改名,请问
1.改名需要哪些手续(越详细越好)
2.仅限专业人士
3.我是烟台的
4.我需要过多久才可以领到改名的身份证
5.如果我十八周岁以后去改名,可以么?又需要什么步骤

第1个回答  2015-06-26
1、公民姓名登记原则
姓名是公民之间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是公民特定化的个人标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基础。
(1)公民姓氏登记。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记。公安派出所在为公民登记名字时,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应在名字中夹杂字母、符号、阿拉伯数字等。
2、变更姓名的条件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3、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4、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⑤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③公证机关公证书;
④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⑤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5、注意事项
(1)处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成年人变更姓名从严控制。
(2)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
(3)成年人申请更改姓名,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4)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5)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6)姓名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曾用名”栏上明确记录,有多个“曾用名”一并记录;严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况下,直接添加“曾用名”。
(7)被收养人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后,在为其下一代办理出生登记时只能按照被收养人夫妻现有的姓氏确定姓氏。被收养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复被收养人原来姓氏的(还祖姓的),凭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人)申请、被收养人原有姓氏的证明、收养人同意书、《居民户口簿》,经县区公安局审批后办理。
6、审批权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由县公安局审批。
7、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第2个回答  2011-04-19
1、末成年人要改名的,监护人到场(爸爸妈妈)。
2、提供申请书,及监护人同意签字,当地社区证明。
3、一般情况下,要县区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4、如果是县级审批,15个工作日就可以。
5、成年人改名,需省级公安机关批准。(一般情况下,是无法通过的,劝你还是放弃)
第3个回答  2020-02-25
第4个回答  2011-0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在实践中,一般说来,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而18周岁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会麻烦些。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
请记住:最关键是理由。因为一般过了18岁,没有万不得已的理由是不给改名字的,如果真的要改,也不是改身份证,是从户口本开始的.
第一,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正式的书面更改姓名的申请(一般不受理),如果受理的话,就等派出所来通知,要在户口本上修改.(没几个月办不成)
第二,如果户口本修改成功,根据户口本上面的新名字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办理手续跟换证的手续相同.
第三,身份证修改成功以后,要到相关部分,比如,社保,医保,银行,公积金等所有有效证件的发证部门去改名字.
第四,记得跟单位的人事说改名字的事情,在人事档案中留下改名记录,而且开始启用新名字.
总之,改名字很难,可能性很小.如果真的改了,记得所有证件都要改,否则发生问题很讨厌的.所以,最好不要改,可以口头改一下,算是曾用名好了

居民身份变更所需材料
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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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的改名理由:
1、重名;
2、多音字,易发生误读;
3、谐音,被人起外号;
4、电脑打不出来;
……其实,重名,是最好的理由。

1.就说身边有人重名,十分不便
2.说有人拿你的名字开玩笑,给身心带来极大压力
3.女朋友说你不改名就不跟你结婚
4.跟父母关系崩了,发誓要抛弃父母给的名字
5.现在名字不吉利,太晦气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11-04-19
加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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