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4月自考科目安排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04

现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试日程表》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开考课程教材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23年4月的考试中,共有3门课程使用新的教材、大纲,在教材计划中均用“★”号标注。

二、护理(专科)专业从2023年4月考试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5年10月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安排至2025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证书发放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0日。

三、如有其他新专业开考或考试计划、教材计划调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