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怎么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4-05
《关于写作》 雷蒙德.卡佛 雷蒙德.卡佛 还是在六十年代中期,我发现我对长篇的叙事小说失去了兴趣。在一段时间里,别说是写,我连读完一篇长篇都感到吃力。我的注意力很难持久,不再有耐心写长篇小说。至于为什么会这样,说来话长,我不想在这儿多罗嗦了。但我知道,这直接导致了我对诗和短篇小说的爱好。进去,出来,不拖延,下一个。也许我在二十大几岁的时候就失去了雄心大志。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倒是件好事了。野心和一点运气对一个作家是有帮助的,但野心太大又碰上运气不好的话,会把一个作家置于死地。另外,没有才华也是不行的。 有些作家有很多才华,我还真不知道一点才华都没有的作家。但是,对事物独特而准确的观察,再用恰当的文字把它表叙出来,则又另当别论了。《加普的世界》其实是欧文(John Irving)自己不可思议的世界。对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而言,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和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有他们自己的世界。对奇佛(Cheever), 厄普代克(Updike), 辛格(Singer), 埃尔金(Stanley Elkin), 贝蒂(Ann Beattie), 奥齐克(Cynthia Ozick), 巴塞尔姆(Donald Barthelme), 罗宾森(Mary Robison), 基特里奇(William Kittredge), 汉纳(Barry Hannah)和勒奎恩(Ursula K. LeGuin)来说,都存在着一个与他人完全不同的世界。每一个伟大的作家,甚至每一个还可以的作家,都是根据自己的规则来构造世界的。 以上所说的和所谓的风格有点关系,但也不尽然。它像签名一样,是一个作家独特的、不会与他人混淆的东西。它是这个作家的世界,是把一个作家与另一个作家区分开来的东西,与才华无关。这个世界上才华有的是,但一个能持久的作家必须有自己独到的观察事物的方法,并能很艺术地对所观察到的加以叙述。 黛因生(Isak Dinesen)曾说过,她每天写一点。不为所喜,不为所忧。我想有一天我会把这个抄在一张三乘五寸的卡片上,并贴在我写字台正面的墙上。我已在那面墙上贴了些三乘五的卡片,“准确的陈述是写作的第一要素” --庞德(Ezra Pound),就是其中一张。我知道,写作不仅仅是这一点。但如能做到‘准确的陈述’,你的路子起码是走对了。 我墙上还有张三乘五寸的卡片,上面有我从契可夫(Chekov)的一篇小说里摘录的一句话:“...突然,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我发现这几个字充满奇妙和可能性。我喜欢它们的简洁以及所暗示的一种启示。另外,它们还带着点神秘色彩。过去不清楚的是什么?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变得清晰了?什么原因?还有个最关键的问题--然后呢?这种突然的清晰必然伴随着结果,我感到一种释然和期待。 我曾无意听到作家沃尔夫(Geoffrey Wolff)对他的学生说:“别耍廉价的花招” 这句话也该写在一张卡片上。我还要更进一步:“别耍花招” 句号。我痛恨花招,在小说中,我一看见花招或小技巧,不管是廉价的还是精心制作的,我都不想再往下看。小手腕使人厌烦,而我又特别容易感到厌烦,这大概和我注意力不能长时间集中有关。和愚蠢的写作一样,那些自以为聪明和时髦夸张的写作也使我昏昏欲睡。作家不需要靠耍花招和卖弄技巧,你没必要是个聪明绝顶的家伙。尽管你有可能被人看成傻子,一个作家要有面对一些简单的事物,比如落日或一只旧鞋子,而惊讶得张口结舌的资质。 几个月前,巴思(John Barth)在纽约时报的书评专栏里曾提到,十年前,参加他写作短训班的学生,大多对‘形式创新’ 着迷。而现在不太一样了。那些自由开放的实验小说不再时髦,他担心八十年代的人又开始写那些老生常谈的小说。每当听见人们在我面前谈论小说的‘形式创新 ’,我总会感到不太自在。你会发现,很多不负责任、愚蠢和模仿他人的写作,常常是以‘实验’为借口的。这种写作往往是对读者的粗暴,使他们和作者产生隔阂。这样的写作不给人们带来与世界有关的任何新信息,只是描述一幅荒凉的景象,几个小沙丘,几只蜥蜴,没有任何人和与人有关的东西。这是个只有少数科学家才会感兴趣的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真正的实验小说必须是原创的,它是艰苦劳动的回报。一味地追随和模仿他人对事物的观察方法是徒劳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巴塞尔姆,另一个作家如果以‘创新’ 的名义,盗用巴塞尔姆特有的灵感或表达方式,其结果只会是混乱,失败和自欺欺人。真正的实验小说应该是全新的,如庞得所说。而且,不能为创新而创新。如果一个作家还没有走火入魔的话,他的世界和读者的世界是能够沟通的。 在一首诗或一篇短篇小说里,我们完全可以用普通而精准的语言来描述一些普通的事,赋予一些常见的事物,如一张椅子,一扇窗帘,一把叉子,一块石头,或一付耳环以惊人的魔力。纳博科夫(Nabokov)就有这样的本事,用一段看似无关痛痒的对话,让你读后脊背发凉,并感受到一种艺术享受。我对这样的作品才感兴趣。我讨厌杂乱无章的东西,不管它是打着实验小说的旗号还是以现实主义的名义。在巴别尔(Isaac Babel)的那部绝妙的小说《盖 61 德 61 莫泊桑》里,叙述者有这么一段有关小说写作的话:“没有什么能比一个放在恰当位子上的句号更能打动你的心。”这句话同样应该写在一张三乘五的卡片上。 康奈尔(Connell)在谈论小说修改时说,当他开始删除一些逗号,随后又把这些逗号放回原处时,他知道这部小说差不多写完了。我喜欢这种认真的工作方式。我们作为作家,唯一拥有的只是些字和词。只有把它们连同标点符号一起,放在恰当的位子上,才能最好地表达我们想说的东西。如果词句因为作者自己的情绪失控而变得沉重,或由于某种原因而不能够准确,读者的艺术感官就不会被你写的东西所触动,从而无法对它感兴趣。詹姆士(Henry James)称这一类不幸的写作为“微弱的陈述。” 我有朋友曾对我说,因为需要钱,他不得不赶着写完一本书。编辑和老婆都在后面催着呢,说不定哪天就会弃他而去,等等。对自己写得不好的另一个借口是:“如果再花点时间的话,我会写得更好。”当我听见我的一个写长篇的朋友说这句话时,我简直有点目瞪口呆了,直到现在我还有这种感觉。虽然这不关我什么事,但是,在写一部作品时,你如果不把全部的能力都用上,你为什么要写它呢?说到底,一个尽自己最大能力写出的作品,以及因写它而得到的满足感。是我们唯一能够带进棺材里的东西。我想对我的那位朋友说,看在老天的份上,您干点别的什么吧。这个世界上总还有些既容易又能保持诚实的赚钱方法吧。或者,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写,写完就完了,不要找借口,不要抱怨,更不要解释。 在一篇叫做《短篇写作》的文章里,奥康纳把写作比作发现。她说当她准备写一部小说时,常常不知道她到底要写些什么。她怀疑大多数作家在一开始就知道小说的走向。她用《善良的乡村人》这部小说作为例子,来说明她的写作过程。她常常是在小说快写完时才知道该怎样结尾。 ‘我开始写那部小说时,并不知道里面会有一个有一条木腿的博士。有天早上,我在写两个我较熟悉的女人。我给其中的一个安排了一个有条木腿的女儿,我又加了个推销圣经的人物,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在小说中会干些什么。我不知道他会去偷那条木腿,直到我写了十几行后才有了这个主意。但这个主意一形成,一切都变得那么必然。’ 有一次,我坐下来写最终成为一部很不错的小说。开始,我只有开头的一句话:“当电话铃响起的时候,他正在吸尘。”接下来的几天里,这句话在我脑子里转来转去。我知道有一个故事在那儿跃跃欲试,我能从骨子里面感到那句话是一个故事的开头,如果我能有时间,那怕只有十几个小时,我会写出个很好的故事。我终于在一个早上坐了下来,并写下了那句开头。很快,其他句子接踵而至。就像我写诗时那样,一句接着一句。不一会儿,一个短篇就成形了。我知道我终于写出了一个我一直想写的故事。 我喜欢小说里有些恐慌和紧张的气氛,起码它对小说的销售有帮助。好的故事里需要一种紧张的气氛,某件事马上就要发生了,它在一步一步地逼近。小说里的这种气氛,是靠实实在在的词创造出来的一种视觉上的效果。同时,那些没写出来的,暗示性的东西,那些隐藏在平滑(或微微有点起伏)的表层下面的东西,也会起到同样的效果。普里切特(V. S. Pritchett)给短篇小说的定义是:“眼角闪过的一瞥。”请注意这‘一瞥’。先是有‘一瞥’,再给这‘一瞥’赋予生命,,将这‘一瞥’转化成对当前一刻的阐明,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进一步对事情的结果和意义加以延伸。短篇小说家的使命就是充分地利用这‘一瞥’,用智慧和文学手法来展现作者的才华,尺寸感,适度感,以及对外界事物的看法――我强调与众不同的看法。而这一切,是要通过清晰准确的语言的应用来实现的。靠语言赋予细节以生气,使故事生辉。为了让细节具体传神,语言必须精准。为了准确地描述,你甚至可以用一些通俗的词。只要运用得当,它们同样可以起到一字千斤的效果。 <On Writing> Raymond Carver --------------------------- ◎ 雷蒙德·卡佛: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 【七寸】发表于2006-1-3 13:38:01 这件事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和一对年轻夫妇和他们的三个孩子有关。去年夏季的第一天,他们搬进我那条投递线上的一座房子。我再想到他们,是我拿起上星期的报纸,看见上面一个年轻人的照片,他因为用棒球棍杀死了他妻子和她的男友而被监禁在圣·弗兰西斯科。当然,不是同一个人,只不过他们的胡子让他们看着很像。不过,由于情形十分相似,我想了很多。 我叫亨利·罗宾逊,是邮递员--联邦公民的公务员,我从1947年起干这工作。我一辈子都住在西部,除了战争时在军队服役的那三年。我离婚已经二十年了,有两个孩子,也几乎有二十年没见过面了。我不是个轻薄的人,平心而论,我也不是个严肃的人。我的信条是:一个男人在现在这个时代就该二者兼备。我还相信工作的价值--越辛苦越好。不工作的人时间充裕,因此就会有太多的时间沉溺于自己和自己的烦恼。 我相信这一点,部分由于住这儿的一个年轻人--他就不工作。不过我认为她也有责任,--那女人,她纵容了他。 "夸掉的一代"--我想你们如果见了他们就会这样叫他们的。那男的下巴上长着密密麻麻的褐色胡髭,好像他急需坐下来好好吃顿饭,再抽根烟。那女的挺迷人,一头长长的黑发,皮肤细润,一看就知道是个美人。不过请记住我的话,她可不是个贤妻良母。她是个画家。那年轻人,我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可能也干这行。他们两个人都不工作,但他们付房租,而且也能勉勉强强过下去--至少那个夏天是这样。 我第一次见到他们,是在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十一点左右,十一点一刻。我已经跑完我那条邮线三分之二,到他们房前,发现院里停着一辆福特56轿车,后面一辆U型拖车正敞着门。松树街上只有三栋住宅,他们是最后一户,另外还有默契森一家--他们来阿卡塔快一年了,格兰特一家--他们住这儿快两年了。默契森在辛普森·瑞德伍德公司工作,吉恩·格兰特是邓尼公司的早班厨师。两所住宅,先开始是空地,是属于科尔家的,后来盖成了住宅。 那年轻人站在院中那辆拖车的后面。她正打前门走出来,嘴上叼着烟,穿一条紧身白色牛仔裤和一件男式白汗衫。她看见我,就站住,停在那儿看我从便道上走过去。尽管我拿着他们的信箱,我还是放慢脚步,朝她点点头。 "收拾妥当了吗?"我问。 "快了,"她说,把额前一缕头发撩开一边仍继续抽着烟。 "这很好,"我说,"欢迎你们到阿卡塔来。" 说完这话,我感到有些窘迫。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在这个女人旁边,都发现自己很窘迫。这也是让我从一开始就反感她的原因之一。 她对我淡淡一笑,我转身要走,那年轻人--他名叫马斯顿--从那辆拖车后面走过来,手里提着一大纸盒玩具。现在,阿卡塔不是个小镇了,倒也不是什么大城市,尽管我想你可能不得不说它还是属于小镇之列。可无论如何,阿卡塔不是世界末日,大多数住在这儿的人不是在锯木场干活,就是和渔业打交道,再不然就是在商业区的某家商店里工作。这儿的人不习惯看见男人留胡子--或留胡子而不做工。 "你好,"我说。当他把纸盒放在前挡泥板上,我伸出手。"我叫亨利·罗宾逊。你们刚到是吗? "昨天下午,"他说。 "这趟旅行真够受的!从圣·弗兰西斯科到这儿用了14个小时,"那女人在走廊上说道。 "他妈的拉住那辆拖车。" "我来吧,我来吧,"我边说,还边摇着头。"圣·弗兰西斯科?我刚还在圣·弗兰西斯科呆过。让我想想,是去年四月或三月。" "是吗?"她说,"你到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 "噢,不做什么,真的。每年我都要去一两趟。到渔夫码头走走,或看看巨人戏剧。就这些。" 片刻的停顿。马斯顿在草地里寻找着什么。我准备走了。就在这时,孩子们从前门飞跑过来,吵吵嚷嚷地狂奔到走廊尽头。当那扇屏风门哐地一声打开时,我想马斯顿一定吃了一惊,而她只是抱着胳膊站在那儿,十分冷静,脸眼睛都没眨一下。他看上去很糟糕。每次他准备做点儿什么,总会快速地痉挛一下。他的眼睛--一会儿盯着你,一会儿滑向一边,一会儿又盯住你。 那边有三个孩子,两个四、五岁左右的卷头发的小姑娘,还有一个小点儿的男孩儿紧跟在后面。 "可爱的孩子,"我说,"好吧,我要走了。你们得换换这信箱上的名字吧。" "当然,"他说,"当然。一两天内我就换过来。不过最近我们不会有什么信的。" "你不知道,"我说,"你不知道这只老邮袋里会钻出个什么来。准备准备无碍的。"我转身正要走。"对了,如果你想到工厂找活儿干,我可以告诉你到辛普森·瑞德伍德公司找谁。我的一个朋友是那儿的领班。他可能有。。。。。。"我发现他们不太感兴趣,声音 就低下来。 "不必了,谢谢。"他说。 "他不用找工作,"她插话道。 "那好吧。再见。" "再见,"马斯顿说。 她再没说什么。 我刚才说过,那天是星期六,烈士纪念日的前一天。我们星期一休息,直到星期二,我才又去那儿。见那台U型拖车还在前院,我并不吃惊。不过,他还没卸完车却挺让我吃惊的。我得说,有四分之一的东西已经搬到前廊上--一把装满东西的椅子,一把明黄色的餐椅以及一大纸盒的衣服,有些还耷拉在纸盒外面。另有四分之一的东西一定已经搬进房了,其余的都还在拖车里呆着呢。孩子们正拿着小木棍,敲打拖车的车帮,还从尾门那儿爬上爬下。他们的妈妈和爸爸却连影子也看不见。 星期四我又在院子里看见他,提醒他别忘换信箱的名字。 "我正准备换呢,"他说。 "抓紧时间,"我说,"搬到一个新地方,总有好多事要操心。原来住这儿的人,科尔一家,你来的两天前才搬出去。他要到尤瑞卡工作。给一家捕鱼和猎兽公司干。" 马斯顿摸摸胡子,眼睛看着别处,好像在想什么事。 "再见吧,"我说。 "再见。" 总之,他还是没换信箱上的名字。不久我又来过,带来一封写着那个地址的信,他说了句:"马斯顿?是的,是我们的,马斯顿。。。。。。这几天我就把信箱上的名字换了。我得找一桶油漆,把那个名字。。。。。。科尔,把科尔涂掉。"他的眼睛一直东张西望。然后他从眼角斜视着我,敲了敲下巴。但他还是没更换信箱上的名字。过了一阵儿,我也就耸耸肩,忘了这回事。 人们听到了一些传言。我不止一次地听说他是个被假释的囚犯;他到阿卡塔来是为了摆脱圣·弗兰西斯科不健康的环境。据这种传说讲,那女人是他妻子,但那几个孩子却没一个是他的。另一种说法是,他犯了罪,在这儿隐藏。不过没多少人相信这种说法。他看上去不像哪种确实做了什么有罪的事的样子。大多数人看来都相信了那些至少是传得最广的说法,这种说法也是最可怕的。那是说,那女人有毒瘾,她丈夫把她带到这儿,是要帮助她戒掉恶习。作为旁证,萨莉·威尔逊的来访总是被提起--萨莉·威尔逊是从"旅行车招待站"来的。一天下午,她碰巧拜访了他们家。后来她说,不是瞎说,那儿确实有些很有意思的事--尤其那女人。刚刚那女人还坐在那儿听萨莉说个不停--似乎是全神贯注--不久她就站起身,尽管萨莉还在说话,她竟开始画她的画,好像萨莉根本不在那儿一样。同样地,她刚刚还抚摩亲吻着孩子们,一会儿突然就开始对他们大喊大叫,而且没有任何理由。萨莉还说,如果你离她很近,就会发现她眼睛看人的方式也很特别。不过,萨莉·威尔逊在"旅行车招待站"的掩护下,干了不少年管闲事、打探人家秘密 的事。 "你不明白,"碰上谁提这事,我就说,"如果他现在就去工作的话,谁还会说什么呢?"同样,依我看,他们在圣·弗兰西斯科也招惹了不少麻烦,不管那麻烦的性质如何,他们是想从那些麻烦中摆脱出来。不过他们为什么挑上来阿卡塔安家,就很难说了;因为他们肯定不是来找工作的。最初的几个星期,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邮件,只有几张《老年》、《西部汽车》之类的订 报单。而后开始有信来了,大概一周一两封的样子。我来时,有时能看见他们中的一个在屋外散步,有时则见不到任何人。不过孩子们倒是总在那儿,屋里屋外的跑出跑进,又在旁边的一块空地上玩耍。当然,不可能一开始就是模范家庭;可他们在那儿住了一段时间以后,草开始发芽了,可那是什么草啊,又枯又黄。谁也不会愿意看见这种东西的。我知道杰西老头来过一两次给它们浇浇水,而他们却说买不到水管。于是他给他们留了一根。后来我发现孩子们拿着那根管子在院子里玩儿,它的结局就是这样。有两次我看见一辆白色的小运动车停在房前,那车不是从这附近开来的。 我和那女人直接打交道只有一次。有一封信欠资,我就带着信走到她家门口。两个女孩子中的一个让我进去,然后跑去找她妈妈。屋里堆满了零零散散的旧家具,衣服也扔得到处都是,只是还不至说很脏。可能不够整齐,但不是脏。起居室里,一把旧躺椅和一把扶手椅靠墙摆着。窗户下有一只用砖和木板搭成的书箱,里面塞满了平装书。犄角处,堆着许多画,都反扣着,另一侧有一幅画还搁在画架上,上面盖着布。我把邮袋换了肩,想站得更稳些;不过我开始觉得还不如我自己付了那笔钱呢。我一边等一边看着那画架,正想侧身走过去掀掉盖布看看,这时我听见了脚步声。 "我能帮你什么忙?"她说道,人出现在门厅里,一点儿也不友好。 我碰了碰帽檐,说道:"如果你不介意,这儿有封欠资的信。" "让我看看。谁来的?噢,是杰!这个傻瓜。给我们寄了封没邮票的信。利!"她叫道。 "杰瑞来信了!"马斯顿走进来,不过他看上去不是很高兴。我等在那儿,两条腿换着站。 "我来付钱,"她说,"看在老杰瑞来信的分上。给。再见。" 就是那种样子--可以说根本没什么样子。我不能说这附近的人已经习惯了他们--他们不是那种你能真正适应的人。不过过了一阵,没人再注意他们了。如果人们在塞夫威超市碰上他推着货车,可能会瞧瞧他的胡子,除此之外就不会注意他什么了。再也听不到别的故事了。 有一天他们消失了。向两个方向。后来我发现一星期前她和一个人--一个男的--先离开了,过了几天,他带着孩子们去了瑞汀,他母亲家。从星期四到第二周星期三的六天里,他们的邮件就呆在信箱里。窗帘全挂着,没人确切知道他们是否把它打开过。但那个星期三,我看见那辆福特车又停在院中,窗帘仍挂着,但邮件没了。 从第二天起,他每天都呆在信箱边等着我把信递给他,要不 他就坐在前廊的楼梯上抽烟,很显然,他是在等什么。他一看见我来,就站起身来掸掸屁股上的裤子,朝信箱这边走过来。如果我有邮件给他,他发现我几乎还没递给他,他的目光就已经急不可待地扫到了发信人的地址。我们很少交谈,哪怕是一句话;如果我们恰巧目光相遇,也只是彼此点点头,可连这种时候都很少。他很痛苦--谁都能看出来--如果我能,我真想帮帮这孩子,但我又不知说什么才好。 大约是他走回来一星期后的一个早晨,我看见他双手插在后兜里,在信箱前走来走去,我下决心跟他说点什么。说什么,我还不知道,但我肯定会说点儿什么。我走上便道时,他的背正对着我。我走近他时,他猛然转过身,他脸上的表情使我要说的话僵住了。 我手中拿着他的邮件立在那儿。他朝我跑了两步,我把它递过去,看也没看。他盯着它像在发楞。 "占有人,"他说。 那时洛杉矶寄来的一份医疗保险计划的广告单,那天上午我至少投送了七十五张。他把它对叠起来,走回屋去。 第二天,他又在外面等。他脸上的表情老成了,好像比前一天能自制多了。这一次我有种预感,我带来了他正盼着的东西。那天早晨在邮站装邮袋的时候,我仔细看过了那封信。那是个普通的信封,地址是一个女人手写的花体字,占去了大半个封皮。邮戳是波特兰的,发信人地址上有姓名的缩写JD和波特兰街区的地址。 "早上好,"我说,把信拿出来。 他一言不发地从我手上接过信,脸刷地就白了。他摇晃了一下,然后朝屋里走去,冲着光举着那封信。 我大叫道:"孩子,她不是好人。我一见到她就敢断定。为什么你不忘了她?为什么你不去工作而忘了她?我当年处在你这种境地时,是工作,白天黑夜的工作,让我忘掉一切的;那会儿正打仗,我在。。。。。。"打那以后,他不再在外面等我了,他在那儿只是再呆了五天。每天,我都能瞥见他仍在等我,不过是站在窗后,透过窗帘向我张望。我走以后他才出来,我能听见屏风门的响声。如果我回头看看,他就显出不紧不慢的样子,朝信箱走去。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他正站在窗户边,神情平静、安闲。窗帘都放了下来,百叶窗收起来,我当时就看出他收拾好东西要离开。不过,从他的脸色我能看出,他这次不是在等我。他的目光扫过我,越过我,落在了南方的房顶和树上。甚至当我离开了房子,又走下便道以后,他仍然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回头望了望。我能看见他仍呆在窗边。那种感觉是那么强烈,我只能转过身去,顺着他的目光的那个方向望过去。不过,正像你能猜到的,除了还是那片古老的森林、山峦、天空外,我什么也没看见。 第二天他就走了。他没有留下任何转投的地址。时而还会有些邮件,是寄给他或他妻子或他们两人的。如果是甲级邮件,我们就保留一天,然后退还寄信人。不是很多。而我也不在意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工作,而我总是高兴有事做。 ------------------------------------ 雷蒙德·卡佛:我父亲的一生 译:丁丽英 我爹名叫克利夫·雷蒙德·卡弗。家里人都叫他雷蒙德,朋友则叫他克利夫·雷蒙德。而我的名字却是小雷蒙德·克利夫·卡弗。我讨厌那个“小”字。在我小时候,爹总是管我叫弗罗格,那倒不错。可后来,他也开始像家里人那样,叫我小雷蒙德了。这样叫,一直叫到我十三四岁,那时我就扬言说了,谁要再这么叫我,就不睬他,爹只好改叫我道克。从此,直到他1967年6月17日去世,他都叫我道克,要么管我叫儿子。 爹死了,母亲打电话来报丧,是我妻子接的电话,当时我不在家,正打算一边工作一边到尹阿华大学的图书馆管理系就读。妻子一拿起电话,母亲就脱口而出:“雷蒙德死了!”一瞬间,妻子以为是我死了,后来母亲才讲清楚自己指的是谁,妻子便说:“感谢上帝,我还以为是我的雷蒙德呐!” 1934年他离开阿肯色去华盛顿州找工作,一路步行,搭便车,还要乘坐载货列车的空车厢,我不知道是否有一个梦想在推动他。我很怀疑。我觉得他并没有什么梦想,他上华盛顿州,只不过为了找一份待遇不错的稳定工作。稳定的工作,才是有意义的工作。他摘了一段时间苹果后,才在大峡谷水坝找到一份建筑工人的体力活,安顿下来。然后,存了一小笔钱买了一辆车,开回阿肯色去帮他的家人,我的祖父祖母搬家,举家迁往西部。他后来说,他们在原来的地方差不多要饿死了,这可不是瞎说的。也就在他回到阿肯色,那个镇叫利昂纳,很短的一段时间内,遇到了我母亲。他们是在人行道旁遇见的,那时他刚从一家小酒店出来。 “他是个酒鬼,”母亲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听他说话。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如果当时我有一颗水晶球就好了。”他们曾在一年前或别的时候的一次舞会上见过。母亲告诉我,他在她之前有过女朋友。“你父亲总是有女朋友的,甚至在我们结婚以后也有。而他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我从来没有其他男人。我也没有失去过什么。” 就在他们去华盛顿州的当天,一个治安法官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于是,这个高高大大的乡村姑娘,和原来的农场工人,现在的建筑工人结了婚。新婚之夜,我母亲是在阿肯色公路旁的帐篷里,和我父亲家的人一起度过的。 在华盛顿州的奥马克,我父母住的地方比窝棚大不了多少。祖父母住在隔壁。爹仍然在水坝工作,后来,巨大的涡轮机发出了电,并途经几百英里,把水倒灌进加拿大,弗兰克林·罗斯福来建筑工地演讲,当时爹就站在人群中听。我爹说:“他一句也没提为了造水坝而死去的人。”他有几个朋友死在那里,他们有的来自阿肯色,有的来自俄克拉荷马,有的来自密苏里。 然后,他在克拉斯卡宁的锯木厂里找了一份工作,那个小镇在俄勒冈州,紧靠着哥伦比亚河。我就是在那儿出生的,母亲还保留着一张照片,上面,我爹自豪地抱着我,站在那家工厂的门前,脸冲着镜头。我的帽子歪斜着,差不多快要掉下来了,而我爹反戴着帽子,帽檐向后,正咧开嘴大笑。他是去上班,还是已经下了班?看来都不重要了,反正他有一份工作,还有一个家庭,这就是他血气方刚的青年时代。 1941年,我们搬到华盛顿州的雅基马,爹找到的活儿是当锯木工,锯木工的技术还是在克拉斯卡宁时学会的。战争爆发后,并没有叫他去服役,因为他的工作对战争来说十分重要。军队需要加工好的木材,他就把自己的锯条弄得非常锋利,甚至能锯掉你手臂上的汗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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