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七点半必须坐在办公室桌前,可是记考勤是按八点记,符合劳动法吗

这半个小时是超出八小时的,而且七点半前未打卡还要扣工资。

第1个回答  2011-05-18
这种领导绝对是个混蛋!
第2个回答  2011-05-18
1、如果公司的这个规定是书面文字的规定,那就要计算一下工作时间是否超时,如果超时了,应该计算加班工资,否则违反劳动法。
2、如果只是公司某领导或部门领导个人的口头要求,属于很讨厌的不合理要求。因为其行为与公司的工作时间制度不符,可以被看做是个人行为,很难说明公司违反劳动法。
3、本来不符合公司规定的领导个人的要求,可以不执行的,但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的潜规则作用,员工还真的不能不“听话”,所以是很讨厌的。

补充回答:如果7点半前不打卡算迟到要扣工资的话,那么公司的劳动时间制度应该是7点半上班,超时工作要给加班费,否则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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