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2-29
一、申请的条件
1、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包括:
1)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
2)为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
3)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野生动物的。
4)为调控、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
5)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猎捕野生动物的。
2、未犯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前科,年龄满18岁以上的成年人,并且具有识别申请猎捕的野生动物种类的能力。
3、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1)需要狩猎者所在县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向所在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2)需跨县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所在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或授权单位发证。
3)需跨市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或授权单位核发狩猎证。
4)省外人员(包括外国人)进人我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林业局或授权单位核发“狩猎证”。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2、实施猎捕的工作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包括申请猎捕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猎捕工具和方法;
3、证明其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
4、须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市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持枪证》。
三、取得《狩猎证》后应注意的问题
1、猎捕者必须严格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2、猎捕者不能在自然保护区、禁猎期和禁猎区开展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3、《狩猎证》每年验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