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居民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是按年征收、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实行累计预扣法,所以,对于工资25000元,社保45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要分月计算每月预扣预缴应纳税额。
一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0-5000-450-1000=18550元,对应下表,级数为1,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预扣预缴应纳税额为18550×3%-0=556.5元。
二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0×2-5000×2-450×2-1000×2=37100元,对应下表,级数为2,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预扣预缴应纳税额为37100×10%-2520-556.5=633.5元。
三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0×3-5000×3-450×3-1000×3=55650元,对应下表,级数为2,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预扣预缴应纳税额为55650×10%-2520-(556.5+633.5)=1855元。
四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0×4-5000×4-450×4-1000×4=74200元,对应下表,级数为2,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预扣预缴应纳税额为74200×10%-2520-(556.5+633.5+1855)=1855元。
其他月份以此类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0×12-60000-450×12-1000×12=222600元,对应下表,级数为3,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应纳税额为222600×20%-16920=2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