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女神”金泫雅被开除,明星恋爱是否“十恶不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9-14

其实这件事,要看从哪个角度看,说十恶不赦,其实是有点严重了。

从公司的角度看,公司与艺人签订了合约,规定艺人在几年内不准谈恋爱,否则要赔付违约金,这么做就是为了保证艺人的热度,保持艺人在粉丝心目中的形象与幻想,从而为公司赚更多的钱。

公司培养一个艺人也不容易,需要花费大量的代价,从刚开始的选拔、培训,到后面的比赛、开展活动、赚取粉丝、获得大量粉丝的喜爱,每一步都需要公司花费大量的金钱。

经过一系列的培养打造,终于成功造出了了一个明星出来,前期的付出当然要收回来。明星的赚钱效应很明显,可能不到1年,公司的成本就回来了,接下来,就是赚取大量的利润了。在这个过程中,艺人要遵守各种约束,以保证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这其中就包括变恋爱的问题。很多艺人在刚出道时都会和公司签订这样的保证协议,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公司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艺人,如果你知道一个艺人已经有女友了或结婚了,那么他的吸引力对你而言就会大大下降。

所以从公司方面来看,“性感女神”金泫雅的确犯了错,违反了契约,而且没和公司商量就公开,直接影响了公司与其本人的形象,公司生气也情有可原。

从“性感女神”金泫雅的角度来看,她这么做其实也没什么错。毕竟,正是大好时光 ,谈个恋爱很正常,看到喜欢的人想爱一回又何妨?人都有七情六欲,根本禁止不了,感情说来就来了,就这样发生了,哪能说禁就禁呢?

所以金泫雅谈恋爱也是人之常情,有的人说要控制住自己,只能说你还没遇到爱情,如果真的遇到了,是控制不住了,爱自然就产生了。

金泫雅错就错在,没有和公司商量,就公开恋情,从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如果及时和公司商量 ,公司就算知道了这件事,也会理性处理,不会走极端。大家都明白爱情说来就来,公司肯定会取一个折中的方法来公布,实现双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双方都很难堪。

再不济,会让你暂时隐瞒,等条件成熟时再公布,这样也可以啊!要怪就怪太冲动了,没有和公司商量,造成现在这样的后果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公司的头上。

第2个回答  2018-09-14

#序

说实话,对韩圈不是特别了解。但最近这个事情也是闹的沸沸扬扬,稍微了解一点的人想必知道来龙去脉了。‍‍#金泫雅#与男友#金晓钟#同属一个经济公司,宣布恋爱公开时,公司也是看新闻才知道,和这次他们看新闻知道自己被开除是一个性质。因违反了艺人条款中,同属一个经济公司不能谈恋爱的规定,公司做出了开除的决定。‍

#规则的遵守

众所周知,韩国这些年凭借韩剧这一名头,成为韩国整个经济体中的重要一环。其下所属几大经纪公司,也是被誉为亚洲最大的造星工厂。有明星艺人梦的诸多练习生,在韩国,坚持数年,只为成团出道,风光无限。给你的,所有,经纪公司也可以全部拿回。比如这次二者违反条款规定,故决定开除。能从练习生出道,太难了。但同时,因为你身上的标签被记住,被观众喜爱真的来之不易。你可以说公司这是暴王条款,不准艺人恋爱。但协议是你签署的,那就理应遵守,不认可,当初又为何签下,还是想出道,想享受成名带来的一切。但既然你们是真爱,对外界直接公开,让公司措手不及,公司后来的做法也无口厚非。

#新的反转

毕竟出道不易,公司和艺人双方肯定都不想最后一地鸡毛。事件发酵后,该公司股票也是大跌,足以看出市场对其二人的挽留之心。最新消息,是公司宣布这不是最终决定,一切也许还有回旋的余地。

第3个回答  2018-09-14

这种看法明显过时了,谁说明星就不能谈恋爱了!

以前,我们会把明星看成自己的偶像,看成自己身边的人,所以一旦明星谈恋爱,就意味着明星不再是自己内心那个理想中“另一半”,而是他人的“另一半”了。

所以,有粉丝为明星而大哭大闹甚至自杀,因为自己完美的“另一半”不见了。

但如今,随着娱乐越来越之上,随着人们理性地看待明星,明星不再是我们高高在上的“另一半”,我们会把他们当成人,当成周围的人,那么,自然他们也有恋爱和结婚,也不是神,自然恋爱就不应“十恶不赦”。

只是,很多青少年不能客观理性地看待明星时,还是会觉得明星恋爱就等于失去了“另一半”,因此不喜欢明星了。

所以,这个女明星被开除,纯属于该公司认为其不属于自己力捧的对象吧!

特别是韩国,韩国人一般比较保守,估计人们会很难将性感和恋爱联想起来吧!难以接受,也就会有这些举动。

而且,从这件事上看,可能在其背后,更多的是公司和明星之间的纠纷,只是以这个为借口罢了。

但我们普通人要认识到,明星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有自己的隐私,也有自己的恋爱权利,他们不属于粉丝,他们更属于自己。只是,你喜欢TA而已。

但愿我们都能过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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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9-14

当然不是,中国有很多明星公开恋情,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而且有些还收到了粉丝和观众的祝福。

据我所知,很多明星都会跟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里面如果写了“在合同期内不允许恋爱”的话,那么明星就应该遵守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尽量不要恋爱,如果恋爱的话,也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公开恋情。

撇开合同,单纯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我觉得剥夺一个人的恋爱权利是很残忍的。

明星大多数是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妙龄男女,他们一出道就会受到广大异性的喜爱和追捧,让他们面对众多的追求者,无动于衷,铁石心肠的拒绝所有求爱者,不谈恋爱,真的是太无情了。

明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需要恋爱的甜蜜滋养,说明星恋爱“十恶不赦”真的太过分了。

明星在跟经纪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对于自己不能接受的条件不要妥协,对于自己没有办法一定会做到的事情也不要强求自己答应。

很多人会觉得相比于事业,爱情真的无关紧要,所以他们哪怕面对极度苛刻的条约也会签字,我并不认可这种做法,因为天雷地火的爱情是千载难逢的,而事业和前途都有重头再来的机会。

金泫雅为了小男友,不惜得罪公司,公开恋情,这就是选择了爱情,很多人或许会认为她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不惜毁了自己的前途,但是我却觉得金泫雅好样的,为了爱不顾一切的人才会值得拥有爱。

第5个回答  2018-09-14

这几天,韩国“性感女神”金泫雅因与男友金晓钟公开恋情被所属社开除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看到这条消息的网友们纷纷表示,明星谈恋爱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吗,为什么会被开除?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金泫雅与男友金晓钟在8月2号被爆出恋情,而所属经纪公司有规定,同一个公司的艺人不能够谈恋爱。所以啊,他们一直是属于地下恋情,不管是经纪人还是经纪公司都未曾发现他们恋情的端倪,因此发了声明,否认他们的恋情,但没想到,第二天,两人就承认了男女朋友关系,打了公司一个措手不及。

其实,我们再来看,这对情侣的韩国娱乐圈的地位。金泫雅人称“韩国小野马”,出道多年,我曾经看过金泫雅的演出视频,表演特别地火辣,业务能力超强,现在也是韩国当红的艺人;反观金晓钟,他是组合Pentagon的成员,相信大家和我一样,觉得这个组合的名字很陌生,因为这是个正在上升期的新组合,也就是说金晓钟出道还没有那么久,还是新人,而且他在节目上说过自己母胎单身,有欺骗粉丝之嫌。

最后,我们从大环境来看韩国娱乐圈,很多人都有曾经听过韩国的练习生特别辛苦,出道不易。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艺人们常签署的是霸王条款,诸多限制,许多苛刻。但不管怎么说,公司既然已经明令不能谈恋爱,再发布声明否认恋情。而第二天就宣布在一起两年,这不是先违反合同,再藐视公司,所以客观上来说,公司采取强硬措施也可以理解。

但是事件在经过舆论发酵之后,双方都意识到,这样下去百害而无一利,也有消息称,公司释放了友好的信号,一切可能还有余地。

所以,我觉得不是艺人谈恋爱十恶不赦,是本身不遵守规则,也的确做错了,希望事情能够有一个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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