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现水电费乱象 标准不一收多少房东说了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2-19
如果租的是套房,则是一户一表的,因此水电费的收费标准应该按当地公示的价格收取,房东不得私自涨价, 如果是套房隔成几个单间出租的,由于水电用量是按总表用量来计算的,比如,当地标准阶梯电价,0-100度1元/度,101-500度1.2元/度,501-1000度1.5元/度,某套房总电表当月总用电1000度,实际应缴100*1+400*1.2+500*1.5=1330元,假设,此套房全部出租,共10间单间,每间单间刚好用电100度,如果按标准收费则房东只能收到1000元电费,自己要倒贴330元,因此当地的标准水电价格不适用此类出租房, 至于收取中国合理,一般按最高收费标准收取,上述例子中则按1.5元/度收取,但有些房东怕电有损耗以及其它维护损耗,还会上涨一些以此弥补损失, 至于合不合法,虽然国家有法律规定其它个人和单位不得通过涨价出售水电来赚钱,但那毕竟是N年前的法律法规了,不适用如今的社会了,只要不是天价水电一般不犯法,并且一般租房子都事先问清楚价格的,你情我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30
1. 出租房民用,房东合同写的电费度高于当地电力局电费标准,签的合同电费单项无效(参考合同法) 2. 依据当地电力局收费如果超出规定,出租方违法(电力法) 各位如果不喜房东霸王条款,可以投拆他违法,无视国家法律法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多项指明 该条合同无效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电力法
第五章 电价与电费
第四十二条
用户用电增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第四十五条
电价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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