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开过来的,信用证是available with ... by..."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里面单据要求里有一项: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to the effect that one set of non-negotiable copies of all documents has been couriered direct to the appliance after shipment。
这个受益人证明我纠结了好久,
是否需要我实际寄出一套单据呢?(客户是否可以凭这个副本去提货呢?这样我是不是就收不到货款了?)
如果不寄出,单单一致,单证一致了是不是就可以收到货款了?议付对是否寄出有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有标明需要快递单据的话,是不是就必须寄出一套单据了?
如果我不寄或是不扫描给客户有没有关系呢?不影响收款的吧?拿到信用证的时候也有让同事帮我审,同事说你这个是议付,不寄的话可能会有点麻烦,我懵了。这个议付对于寄不寄不影响我收款的吧?????
问了做外贸的同学,她说这个不可以寄的,觉得不妥,让我问问银行。我上次也问过客户要不要寄给他们一份,他们说让我问我们这边的银行==。问了银行,他们说不寄也没关系,寄也没关系,囧。我第一次做信用证,麻烦指导一下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