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司法局依据其职能,设有政治部以及多个内设科室,以高效管理和服务社会。以下是详细的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负责规划司法行政工作并监督执行,处理日常文电、会务、机要事务及档案管理。包括信息、保密、信访工作,指导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进行司法行政系统统计,以及财务、物资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同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审计以及物品采购,还负责司法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管理。
负责监督劳动教养法规执行,规划和指导劳动教养场所管理、人员教育与戒毒康复工作,以及司法行政系统的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
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与实施,指导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组织法律宣传报道和对外法制宣传。
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法规执行,监督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并指导法律援助事务。
监督公证法律法规执行,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工作。
指导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及人民陪审员工作。
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实施技术规范,指导司法鉴定资质管理和专业教育培训。
负责司法行政地方规范性文件起草,指导法制工作和执法监督,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以及仲裁机构登记管理。
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查处违规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指导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行政奖励和队伍建设。
指导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指导创建过渡性安置实体,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