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的组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第十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理事会;
五、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相关单位推选和本会特邀产生。理事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按照商定名额分别提名,团体会员单位可推举一名驻会负责人为理事候选人;理事会中的团体会员驻会负责人,在不担任该团体会员驻会负责人职务后,则该团体会员应推举新任驻会负责人接任理事,报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为行使其权力。理事会的职权为:
一、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三、决定相关重大事项。理事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代为行使其权力。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驻会的副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驻会的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二条 本会可设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或聘请。名誉主席和顾问不兼任理事。 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第五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会费;三、社会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本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本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