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16所高校公开招聘副校长 要求有博士学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12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报名要求:拥有博士学历年龄不超过50岁

为实施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领导班子建设,中共江西省委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20名高校副校(院)长。昨日,江西省公开招聘高校副校(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本报公告有关事项。

报考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能力。

1.国内人员报考资格:(1)博士学历学位或博士生导师。(2)正高职称。(3)任正县(处)级(或相当职务)满1年或任副县(处)级(或相当职务)满4年。(4)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长江学者报名后直接进入组织考察。

2.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人员报考资格: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3.上述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按要求报名,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各职位应聘人数须分别达到1:10。

若某一职位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该职位公开招聘,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考试和面试答辩

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和面试答辩,考试和面试答辩采用百分制,按拟选职位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应聘述职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应聘述职和民主测评

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应聘述职。同时,组织有关代表旁听,进行民主测评。

应聘述职和民主测评按各占50%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4.组织考察和研究决定

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研究决定。

5.任前公示

按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正式任命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王宪魁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省委成立公开招聘高校副校(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王宪魁任组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弘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亚平,省政府副省长孙刚,省政协副主席陈清华任副组长,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具体负责公开招聘高校副校(院)长工作的组织实施。

全省11个设区市设立报名点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报名地点:在全省11个设区市分别设立报名点,其中南昌市区报名点设在省委党校,接受省直单位、南昌市和省外应聘人员报名,其他10个设区市报名点设在各设区市市委组织部,接受当地应聘人员报名。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从网上下载《江西省公开招聘高校副校(院)长报名登记表》(网址:www.jxnews.com.cnwww.jxpta.com),一式3份填写好交本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加盖公章后,由本人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证(1份)及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采用JPG格式,比例为4:3,文件大小要求在40K以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省外报考人员可到南昌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函报或网上报名,函报或网上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和面试答辩前3天,携上述材料到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豫章路72号江西省委组织部

邮编:330006

联系电话:0791-6242461(传真)

监督电话:0791-12380E-mail:[email protected]

16所高校招聘副校长

这次公开招聘的高校副校(院)长主要分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具体职位如下:

1.南昌大学 副校长1名;

2.江西师范大学 副校长1名;

3.江西农业大学 副校长1名;

4.江西中医学院 副院长1名;

5.江西财经大学 副校长1名;

6.华东交通大学 副校长1名;

7.南昌航空大学 副校长1名;

8.江西教育学院 副院长1名;

9.赣南师范学院 副院长1名;

10.赣南医学院 副院长1名;

11.江西理工大学 副校长2名;

12.东华理工大学 副校长1名;

13.南昌工程学院 副院长1名;

14.井冈山大学 副校长2名;

15.宜春学院 副院长2名;

16.上饶师范学院 副院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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