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租的铺面还有2个月就到期,现在希望续签,房东之前一直托着,现在又说要求涨房租。现在房租是1300,房东说要涨到2500,要不就要我们走。而我们周围同类型的铺面都是1200到1400,他现在就想赶我们走,自己赚转让费,而合同上写明我们有优先续租权,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合同上面备注里面写明了第三年房租为1400。我是否可以以这点为法律依据?
如果房东强行收房,我是否可以更具我的实际情况要求他对我的损失进行赔偿,例如货款和装修等?
还有就是当时签合同是上面写明是商业用房,房东说我们要办执照什么的都是没有问题的,后来我们准备去办工商执照和POS机,找他们要房产证就一直不愿意提供。后来我们从别人那里拿到房产证,去审核时才知道我们是住房,根本不能办理,这点是否构成欺诈?
这个合同签订的时候,合同内有没有注明是不是住房??合同签订了几年?房主是不是他?你有怎么拿到的房产证,这些你说的都很含糊,没法给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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