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人士帮忙解答一下 工作时间8小时不错,但老板却将1个小时的午休改成1.5小时,这样违反劳动法么?

延长午休时间这不是变相延长工作时间么!!!午休需要那么长么?中午休那么长时间,员工人在单位,他有什么事不是还要做么,这不就变成工作时间了么!!!

第1个回答  2011-05-24
不违反劳动法,8小时工作制只计算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的差值,只要是你实际工作了8小时就可以,午休时间延长不会增加你的工作时间
第2个回答  2011-05-24
那就让公司明确午休时间,在午休时间内,你可以不工作,去休息,去娱乐。工作时间你再来上班。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劳动法专家认为,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费,加班费必须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标准支付。追问

谢谢你的解答~~ 还想问下,如果中午被要求必须工作,我们可以要求加班费么?这又该怎么计算?我们怎么证明自己在休息时间被要求工作?(实话说,老板实在是很缺德,想找茬反抗他,有什么可行的办法么?)

追答

拒绝加班即可,或老板书面承诺中午加班,每小时多少钱也行,只要这个数你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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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5-24
午休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只要正常工作时间内每天不超过8小时就算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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