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友转账52万元分手后追债,恋爱时发的红包分手后该还吗?

广州男子小梁与小付恋爱期间,向小付多次转账总共202万元,双方没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据。其中一次小梁向小付转账52万元。两人分手后小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上述转账属于借款,需要归还。对此,你怎么看?

第1个回答  2020-05-23
第一:表达爱意的红包属于赠与,法律上不需要归还
我们都知道,在一段感情中肯定会涉及一些金钱的往来。尤其是表达爱意的红包,类似于520,表达的含义就是“我爱你”,1314,表达的含义就是一生一世。在法律上,这种金钱的往来是不受保护的,法律会判定为赠与,而不是借贷,所以是不需要还的。如果人家还了,表明是看不起你这个人,也看不起你们曾经的感情,无所谓,但是不代表你有权利追回。
第二:即便分手,哪怕不是和平分手,于情不应该计较
在这里,笔者想说的是,如果金额不是特别大的,就几百块钱,千把块钱这种金额,即使你们分手了。如果你尊重与对方曾经的情感,尊重你们在一起的甜蜜时光,这种红包也不应该要求归还。这样反而会显得自己很小家子气,会被对方看不起。当然了。分手了也不会在乎对方的看法,但笔者个人认为这是一种对自己的尊重行为。
第三:表达爱意的红包,你要回归还,对方也不一定会给
当一段感情破裂时,可能其中一方就会要求另一方归还两人在恋爱期间产生的经济费用。比如红包,又或者是物品,甚至是出去游玩的各种花销也需要平摊AA。其实,这项要求是师出无名且不占理的。即便你要求了,大多数的另一方也不会归还。更何况你如果提出了这个要求,对方不还你也没办法,然后还感觉自己丢了面子,这就是现实。
综上所述,如果分手了,还是不要对方归还发的爱意红包比较好!就好聚好散吧,至少曾经相爱过。
第2个回答  2020-05-23
如果恋爱失败两人分手了,恋爱期间互送的礼物、两人之间经济往来的账目该怎么算?的确是一个很头痛的问题。按照我国婚恋的风俗习惯和《民法总则》的要求,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可以采取如下处理手段。
在恋爱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有这么一个特殊规定,在男女恋爱期间,如果一方赠送的是贵重物品,并附带有一定条件。如果男女分手后,应该退还对方,但可以补偿另一方一定的经济损失。比如一对热恋中的男女朋友,男的为了表达诚意,经过家长同意,花费几十万赠送给女方一副钻石项链,明确表示这副钻石项链是赠送给自己妻子的。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男女分手,女方应该归还给男方。因为这种贵重的,特定的礼物包含有附加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只有结婚后,成为男人的妻子,才是属于女方的。
第3个回答  2020-05-23
这个问题争议很大,不过我的观点是:
第一:法律意义上可以追回(当存在争议时,不妨在规则之内寻找答案)
第二:这个话题之所以存在争议是因为多数人认为情侣之间这种行为属于正常调情,所以不应追回!但是这背后的新闻有几个人去了解过?我关注这个新闻有一段时间了,男方在两人恋爱期间前前后后给女方差不多一百多万!为什么他只要这52万的红包!有人替他想过吗!
我是一个男人,我觉得为自己喜欢的女人花多少钱都值得,而男主做到了!在恋爱期间为女主买各种奢侈品各种东西!这些他也认为可以所以没要回!但是分手前的52万,是什么!给你养下一个男人的吗!(这样说可能有点过激,不过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最后,最让人可气的是,有一部分人认为这是青春损失费,所以不能要回!这是什么歪理,男人就没有青春损失吗!
第4个回答  2020-05-23
广东一名男子给女友转账520000元,分手后向女友追债的事情引发关注。这名男子在恋爱期间向女友转账52万元,两人分手后男子索要款项,但是女友却表示这是男子在向自己示爱,属于赠与不愿返还。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很快引起热议。
广州荔湾区,男子小梁和女子小付于2018年3月谈起了恋爱。恋爱期间,小梁向小付多次转账总共202万元,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据。其中一次小梁向小付转账52万元。但是金钱没有换来感情的长久,这段感情仅仅维持了6个月,当年9月份两人分手。
分手之后,两人就往来款项产生纠纷。小梁要求小付返还这202万,而小付则不愿意,她表示这些钱是小梁自愿给的,不同意归还。小梁于是诉诸法庭。
法庭上,小梁称这些钱是属于借贷性质,要求前女友连本带息归还,之前已还款50万,剩下还有152万。
而小付则辩称:这202万元属于双方在恋爱同居期间的紧密经济联系,系生意往来或赠与性质,不属于借贷性质,特别是5月21日小梁向她转账的520000元,是“我爱你”特定含义的表达,因此拒绝返回。
经调查发现,小梁虽然不能提供借款合同、借据等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依据其提供的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其并没有表示要将涉案款赠与女友,以及对女友的生意进行投资的意思。且小付在该笔款项的一个月后转还50万元给小梁,可判断涉案款项属于借款性质。
520,521是如今又被炒作起来的节日,很多男同胞在这一天“被迫”要给女友发送红包,因此“520”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特殊含义。但是小梁向小付转账的这笔52万元,与“520”含义相差较大,故女方认为其属于双方之间互赠的辩解理由不成立。
最终该款项被认定属于借款,不属于“爱的赠与”,判定小付限期还款。
的确是这样,总不能只要和520这三个数字沾边,那就算是赠与了吧。那这样,大家以后都在5月20号和5月21号这天向关系暧昧的异性借钱,只要数字带有520,那就不用还了。
花了202万,这段感情也只维持了6个月。所以啊,男人们,要谨防以恋爱为手段的诈骗啊。
当然,对于女生也是一样的道理,要防止被渣男骗财骗色。
这一事件发生之后,也是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现在的人都是怎么了?病了吗?什么心甘情愿给的为什么要还?恋爱关系中,双方都有付出,不只只是金钱,哪个正经女孩谈恋爱男友给52万就坦然的收了?是正经女孩的作为吗?父母没有告诉过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吗?更何况这是这种金额比较大的钱财呢?
第5个回答  2020-05-23
在这件事情中,两人确立恋爱关系才没多久,男方就一次次将巨额钱款大方地转给女友,这样的做法过于草率。虽然说在一些情侣看来,男方让女方管理自己的钱财,是在表达自己的爱意和忠心,但是毕竟他们才刚刚结识,彼此还不是很了解对方,而且还没有达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这种情况下把自己的钱拱手让出,不知道这小伙子是所谓“人傻钱多”,还是认准了非她不娶。这世上打着恋爱的幌子骗人钱财的事情非常多,前两天就有大妈骗走66岁大爷21万的新闻,而小梁一出手就是大手笔,才几个月,就把200多万转到了女友的户头上。
等两人闹掰了,他又想把钱要回来,还好经过法院调解,钱款全部要回。如果碰到一个纯粹的骗子,携巨款潜逃,到那时他该怎么办呢?
人们常说谈钱伤感情,这不仅是指在友情里,在男女关系层面也是如此。现实生活里也少不了这样的案例,经常有男女青年谈恋爱给对方买贵重的礼物,比如包包、手表或者金银首饰等,分手时又想讨回去。
有的人干脆利落地拿出来,有的人就不想归还,结果闹到了法庭上。但是,一般如果涉及金额比较大,法官都会判当事人全部归还赠与者。与其闹到法庭上耗时费力,还不如在谈恋爱期间都保持一定的理智,送对方东西时悠着点,别一时热血上头,闭着眼睛只想着讨好对方。
而接受赠与的一方也不能太贪心,差不多就住手,不能别人给多少都敢往自己兜里揣,毕竟两人交往重在感情,而不在于经济往来,而且一旦两人关系破裂,将会面临尴尬的境地。
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不管是亲友还是情侣关系,当发生金钱上的来往时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才能有效地避免在今后因为经济纠纷而撕破脸。

一方面,出具书面证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欠条,但是要比普通欠条的条目更加完备。内容包括借款双方的个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有借款的金额和用途,也包括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如果有利率也要写清楚。
这是一份正式的借款合同,条目比较多也比较繁琐,但是为了以后避免经济纠纷发生,出借大额钱款时最好还是签订这样的合同。这是对出借人的保证,也是对借款人的约束。
除了书面证明,现在人们多在网上进行转账,如果涉及金额比较大,那么在信息沟通中就要写明钱款的数目、用途和归还明细等。如果日后一旦发生金钱上的纠纷,这些都是有利的证据,可以保护财产拥有者不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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