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稽查局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4
问题一:地税稽查局是干什么的 稽查局是主管全市地方税收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税务行政执法主体,担负着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的职能,主要任务是查偷堵漏,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促进全市地方税收秩序的规范。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开展日常税务检查和发票协查;
二、负责受理、查办、转办、督办群众举报的税务违法案件;
三、负责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税务违法案件的公告;
四、负责组织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五、负责依法实施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收缴应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实施相应的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六、负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犯罪案件;
七、负责税务行政案件的听证、复议、应诉的举证工作;
八、负责传达、落实上级指示,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指导全市稽查工作;

问题二: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科员主要干些什么 税务专管员上班时间穿着露 *** 超短裙,一边聊天一边做事,老是嫌会计的工作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会计人员怨声一片,迫于是税务人员,上级单位就没有敢说话,忍气吞声,这个税务人员居然嚣张得还强迫有些单位要求换会计,还拿自己被税务局炒鱿鱼威胁,公司只能找理由换会计,这样的人员是税务局不可多得的人才吗?这样的败类怎么还那么嚣张?

问题三:请问稽查局和税务局的行政隶属关系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的稽查局属于总局的内设机构。省以下的稽查局属税务局的直属机构,省以下的稽查局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即可以以稽查局的名议对外执法。市国税局是否统管各区稽查局和税务局,有些区是区稽查局与区税务局平级,没有隶属关系,但有些区的区稽查局隶属区税务局,此要看各地具体的“三定方案”,不能一概而论。但省(市、县)稽查局隶属省(市、县)税务局,属于税务局的直属机构,此基本是确定。

问题四:国税局稽查队主要做些什么 负责所辖区域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稽查工作,负责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偷、骗、抗税的查处工作处负责“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分发及协查案件的稽查。

问题五:国家税务局和国家税务稽查局有什么区别。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某县、市、省)属于国家税务局(某县、市、省)的直属机构,前者受后者同一管理,属于上下级关系。稽查局的检查包括日常、专项、专案检查等三类,也就是说稽查局对你单位的检查可能涉及其中的一个方面,但是以国家税务局的名义组织的检查属于同一安排的专项或者专案检查,但是有一点,不管是国税局的稽查局还是某地方的国税局,都不会对同一个纳税人进行同一类型的检查,否则就唬于重复检查。

问题六:国税和国税稽查局有什么区别哪个好 稽查应该隶属于国税务吧,相对来说可能稽查灰色收入多一点。

问题七:税务检查和税务稽查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要弄清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的区别,首先要明确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的概念。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编著的《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释义》的解释,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总称;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的一种,是指税务稽查机构的专业检查。从概念上可以看出,税务检查包括税务稽查。具体区别税务检查和税务稽查,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执法主体不同。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税务稽查的主体是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而《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此条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是税务检查的执行主体。同时,《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所谓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对此作出解释: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税务稽查的主体只能是税务稽查局,而税务检查的主体包括稽查局和其他税务机关。  执法对象不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可见,税务稽查的对象是涉嫌偷逃骗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目的是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税务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  执法案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的案件;根据稽查计划筛选或随机抽样选择的案件;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交换的资料确定的案件。税务检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或者是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对停歇业纳税人进行的调查核实。  执法程序不同。税务稽查专业性强,要求水平高。为规范税务稽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对税务稽查的程序作了严格规定,即必须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进行,实行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税收检查则可以根据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比较简单,不一定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进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行了。  执法权限不同。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未按规定安装税控装置等其他违法行为则没有处罚权,只能由赋予处罚权限的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进行处罚。  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既有一定的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偷逃骗抗税违法嫌疑的,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为稽查部门提供案件来源;通过税务稽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传递给征管部门,以便征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提高征管质量。认为税务检查只能由稽查部门实施,征管部门没有税收检查权,或者将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割裂开来,都是不正确的。

问题八:国税局稽查局工作是干什么 税收政策有税政科负责 专门解释有关政策问题 稽查局是专司偷漏税查处的机构 是单独设立的单位 不在大厅工作

问题九:市国税局稽查局和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有何区别 稽查局是市国税局直属机构,专司偷逃骗抗激案查处。
有些市,只设一个稽查局,就叫市国税局稽查局;
有些市,设二个、三个甚至更多稽查局,因此就有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

问题十:税务稽查有什么权利 稽查局应当在所属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局只有在对被查当事人或案件具有管辖权时才能实施稽查,不能超越管辖范围实施稽查。
税务稽查权限是指法律法规赋予稽查局实施税务监督检查的权力及限制。税务稽查的实施,要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依据《税收征管法》关于税务检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稽查局在实施税务稽查时享有下列权力:
1.查账权
税务查账是税务稽查实施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它不仅包括各种纸质账簿资料的检查,也包括对于被查对象与纳税有关的电子信息的检查。
税务机关行使查账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由于稽查工作需要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2.场地检查权
税务机关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的权力。
3.询问权
询问权是指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有关当事人询问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的权力。
4.查证权
查证权是指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权力。
5.检查存款账户权
检查存款账户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进行检查的权力。
6.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的权力。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法定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权力。
7.调查取证权
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时,可以依法采用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8.行政处罚权
《征管法》第70条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第72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