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回龙观开了个化妆品店,开了办理完工商执照,装修店铺花了一个月时间.然后开了2个星期因经营不善把店铺的转让给另外一个合伙人,她又去工商所办理了一个营业执照.6个月后由于回龙观实在没有顾客.无法再经营下去了.从开业到现在才卖出不到10件化妆品,连房租都不够.
我只好把店铺彻底关闭了.没想到今天早晨地税的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交税.要交1200.我觉得好冤呐!亏了一大笔钱还得交税.你们说我该怎么办呐?
其实这1200我也能交的起.但是就觉得冤枉.不想交.
我在工商登记中留了电话号码和公司的地址还有身份证号码,我不交税想赖帐,会有什么后果?对信用卡有影响吗?我有一张招商银行金卡.和一张建行的信用卡.工商所会到我的公司找我麻烦吗?
能告诉我北京地区对这样情况的处罚是怎样的?
我今后都不再想开店铺和公司了.只想好好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