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固定资产时未取得增值税发票,处置时如何交税?按照17%还是4%减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7-27
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并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消费的固定资产除外),出售时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低于原值的不征增值税。出售的固定资产收入应并入营业外收入计算征收所得税。
第2个回答  2011-07-26
2009年以后的。4%减半。
第3个回答  2011-07-26
4%减半征收
第4个回答  2011-07-26
17%纳税。追问

谢谢!2009年1月1日以后采购固定资产,不管是否取得增值税发票,均按照处置收入的17%缴纳增值税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不同?

追答

一般纳税人是的。
小规模是3% 减按2%,即按3%还原成不含税价格,再按2%征,另1%免。

追问

非常感谢!还有个问题:企业(一般纳税人)从一个清算企业购入旧设备(该企业2009年1月1日之前购买并使用),清算企业销售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所以我购买该设备不能抵扣,而且公司决定要即刻转让(2009年以后),转让时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请问以上有没有不对的地方?企业这种行为从纳税角度来看很不合适,如何解决?
企业处置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所得的残值收入是否交增值税(交:2009年前后4%减半或17%)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