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程范围设计变更过一次,按照设计标高工程量为32000方,最后回填标高与设计标高相差不大,而施工单位决算工程量为40000方,并报上联系单,我们认为肯定有虚报成分,要求监理审核,但监理签字逃脱责任,签了工程量以相关审核部门为准,这种情况下甲方代表该如何处理?也签一个模棱两可的字么(比如以审计这准) 审计会不会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