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8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能分工如下:


1. 办公室(人事监察处)

协助局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制度制定,审核文件并制发,组织重要会议和会务。职责包括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议案办理、信访、保密、保卫,以及办公自动化和行政后勤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行政监察,以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 财务审计处

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编制,财务及会计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3. 规划处

研究并制定国土综合开发整治政策,编制各类规划如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负责土地供应政策和征用土地预审,监督规划执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进行综合统计。


4. 法规监察处

制定立法规划,起草法规草案,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研究土地、矿产管理政策,监督农地转用、征用等行为,负责国土规划执行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


5. 耕地保护处

拟定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农地转用和征用审批,土地开发、复垦和土地用途管制,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和基本农田保护。


6. 土地利用管理处

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各类交易,收购土地办法制定,土地储备库建设和土地市场规范,组织土地定级和价格确认。


7. 地籍管理处

制定地籍管理方法,负责土地调查、登记、统计工作,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8. 矿产资源和勘查管理处

监管矿产资源保护开发,采矿审批和纠纷处理,征收资源补偿费用,地质环境和灾害防治,矿泉水、地热水资源管理,以及矿产资源储量和勘查行业管理。


机关党委根据党章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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