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6-03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管局物管科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区范围的物业管理活动;建立物管企业信用档案;指导业主成立首届业主大会并备案;审批3万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和1万平方米以下别墅的物业公司选聘行为,备案5万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物业管理招标结果。
房管局物业科对物业公司负责以下方面:物业公司的《资质证》必须通过物业科办理;物业公司从业人员的资格证和管理人员培训由物业科组织;政府提出的公共环境管理和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和服务技能由物业科具体实施;处理业主投诉并负责物业公司的《资质证》年检。
在开发商房屋预售时,必须通过房管局物业科审查选定的物业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服务等级和能力,物业科盖章后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随着物管行业的规范,业主或开发商通过招投标形式选定物业公司,物业科是权威的鉴定部门,虽不能决定中标公司,但能告知哪家公司的实力和能力最强。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为了规范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生活和工作环境。国家提倡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以上回答结合了对法律的理解,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与专业人士详细沟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