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如何评估损失 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5
首先,如何评估交通事故的损失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这一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义务。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副本移交给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指定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复验鉴定。一方当事人完成财产损失评估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评估结果后二日内将评估结论副本移交给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结论副本后三日内重新评估。

事故车辆按其他规定放行时,不考虑完成财产损失评估。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复检、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复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第四节对财产损失评估时限没有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进行专业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

二、车辆停运费用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受害人有权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车辆停驶造成的损失。事故车主无法赔付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根据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规定,这种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相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受损车辆损失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在受损车辆修复过程中要求赔偿受损车辆损失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按照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的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计算。实际收入应是正常业务收入扣除可变成本后的余额,未扣除税款。

成本由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组成。非成本包括税费、保险、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工 商 管理费等。可变成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也就是说:日净收入=日营业额-日成本-日变动成本。直接停电导致日营业额和日可变成本为零,但不会照常支付原来的日营业额,因此在计算停电损失时应考虑非成本。

车辆被撞后,对方需要赔偿折旧损失吗?车辆被撞后的折旧损失有救济渠道。受损车主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折旧费,现在这样的案件越来越多。 北京 曾有过一些支持车辆折旧费的案例。如果车主向法院索要贬值费,可以要求法院委托专业的价格认证部门对汽车的贬值费进行鉴定,要求法院对汽车的损失进行认定,并赔偿经济损失。

对于折旧费,事故车主无法赔付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目前保险公司的各险种中,不包括车辆减值损失风险。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赔偿,保障车辆的合理修理和正常使用,而不是赔偿车辆发生的一切损失。折旧损失应该属于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部分。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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