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是深圳的一家公司,07年初我被派到上海这边做技术支持,是按照长期出差的性质来做的,工资由上海分公司代发,开始公司在市区内租的房子,让我们居住并办公用,房租以及水电煤都是由公司负责交的。后来过了两个月之后,公司要求我们搬到 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里办公,并且安排我们住分公司的宿舍,住宿费和水电费也没有告诉我们要交,公司在之后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也没有扣住宿费和水电费,并且公司的制度手册上也没有规定出差在外地住分公司的宿舍需要交 住宿费和水电费。但是,这个月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在深圳总公司要办离职手续了,上海分公司财务那边突然把我在上海的住宿费和水电费的账单发到深圳总公司,要求交上这笔费用,可不是小数目,五六千块钱啊!给出的解释是上海这边财务算错帐了,发工资的时候没有扣除住宿费和水电费。我们觉得这个太不可思议了,当初派来上海住宿水电等费用说好公司出的,后来搬到分公司宿舍之后就没有再跟我们谈过这个事情,也没有从工资里面扣除,即使要交这个费用,当初也应该及时告知我们。 还有就是,我的劳动合同是7月25号到期,在给我算7月份的工资的时候,居然仍然按照一个月来算,大家可能觉得给我多算工资了,其实公司这样给我算:我到25号合同到期离职,这个月工作了25天,而剩下5天算我缺勤,扣我全勤绩效奖,晕倒了!太气人了,居然算我缺勤! 我想咨询一下上面的问题主要责任在哪一方?我能胜诉吗?谢谢!!

第1个回答  2020-07-13
当然可以,但前提是你得有出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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