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贴政策2017年

如题所述

2017年残疾人补贴政策如下: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3、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扩展资料:

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生活补助费百度百科-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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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8

三级残疾属于轻度残疾,一般地方的补助在100-200之间,具体的按照地方的政策标准,对于三级残疾不一定会有资金补贴,主要还是生产生活经营的优惠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扩展资料:

补助指政府或集体专向的,使得某方获益的某种行为。

补助的种类繁多,常见有各类政府补助,食宿补助,医疗补助等等。

(一)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

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原则,科学、合理界定事业单位财政供给范围,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供给的财政预算管理方式。

推动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以人员为拨补依据向以事业单位属性、贡献大小为依据转变,加速事业单位机制的变革,促进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公共财政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严格界定事业单位财政供给范围。

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补助;

应由社会办理,或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逐步退出财政供给范围。

(2)体现“以钱办事”、“因事用人”的原则。

确定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是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职责完成事业任务的工作量和取得的事业成果。

鼓励事业单位创新改革,提高效益,增收节支,促进事业发展。

(3)分类供给的原则。

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财政补助形式,实施分类供给政策。

(4)综合预算的原则。

财政补助基数的核定,要统筹事业单位预算内外所有资金,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核定。

(5)改革与稳定并重的原则。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

同时,财政补助政策要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配套,同向调节、相互协调、良性互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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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1

1、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2、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两项补贴的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各地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扩展资料

1、根据《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用工单位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并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百度百科-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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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7

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

2、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其他非重度残疾人,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2、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扩展资料:

补贴形式: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由金融机构打卡的形式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不重复享受。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残疾人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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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5-28
1、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2、4类人增发低保金。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3、低保设置“减退期”。对于参与扶贫项目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工作成本,并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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