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紧急开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1

什么是紧急开机

紧急开机服务意思是在因意外欠费停机后,可以通过本机拨打10086(不同运营商号码不同)申请“信用开机”服务,开通后可以在72小时内使用临时信用话费进行应急使用,以避免停机带来的影响。
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的部分地区都推出了这项服务。

请问什么是紧急开机?

紧急开机服务意思是在因意外欠费停机后,可以通过本机拨打10086(不同运营商号码不同)申请“信用开机”服务,开通后可以在72小时内使用临时信用话费进行应急使用,以避免停机带来的影响。在此期间用户可以尽快结清话费,过了紧急开机时限后手机卡如果检测到已充值缴费并结清欠费,则会执行开机指令。
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的部分地区都推出了这项服务。

什么是紧急提问

紧急提问就是很急要答案...问题很急要答案 ...

什么是紧急采购

紧急采购所指的紧急采购是指如水电抢险、活动实施、设备维护运行、意外事件等过程中急需所需要进行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为紧急采购。同时也包括上级领导指示需加急采购的物资,从而为完成急迫任务而进行的公司采购活动。为加强公司各项紧急物料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控制,以及时满足现场使用需求,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兼顾采购成本,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办法。适用于商业公司所有紧急物料采购,公司所有的紧急物料采购统一由公司综合中心行政部负责统筹、执行。具体规定为:
一般地紧急类物资采购统一由综合中心行政部负责执行。专业服务采购广告、媒体和展会等采购由各具体需求部门提出专业需求,配合综合中心行政部采购执行。各具体需求部门可提出采购建议,但最终采购执行权为综合中心行政部。其他上述未包括的各项采购,由公司分管的集团副总裁或集团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具体指定的部门负责执行。紧急采购流程各部门如有紧急物料需要采购,需详细列明紧急采购的物料名称、品牌、规格、尺寸、数量等。
提前在公司OA电子化办公管理软件上通过物资申请表的形式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或以纸质的物资申请表提报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需求部门将报批同意的物资申请表(含附件)原件提交至综合中心行政部方可执行采购。综合中心行政部有权要求需求部门予以物料采购工作的配合,比如提供样品、要求需求部门一同外出现场确认采购等。紧急采购的物料无需进行三家报价对比,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即可。紧急采购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紧急采购的物料总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书面报请公司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即可执行。
紧急采购的物料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的,需报请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紧急采购的物料总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需报请集团分管的高级副总裁或董事长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申请紧急采购的物料,如遇审批的上级领导外出、休假或会议中,未能及时审批,经电话请示获批后方可执行。但事后需补走公司OA电子化办公物资申请流程,并在报文申请中说明相关情况。如前期有纸质版签字意见的需上传作为附件,以此作为提前采购的重要凭证供领导审批时查阅。如已经通过纸质物资申请完成审批的,则无需再补走公司OA电子化办公物资申请流程。所有紧急采购完成的物料仍需依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之规定,补办入库手续。

什么是紧急关税?

紧急关税(Emergency Tariff) 紧急关税是指当某种外国商品在短期内大量涌入进口国内市场, 对进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生产造成了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损害威胁时, 进口国家为保护国内生产和市场而对该商品征收的一种 进口附加税 。

什么是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什么是紧急制动?

1、紧急制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者迅速,正确的使用制动器,在最短距离内将车停住,称之为紧急制动。
2、操作方法是:迅速抬起加速踏板,并立即用力猛踩制动踏板,急拉手刹制动杆,使汽车迅速停下
3、现在的汽车都有abs,紧急状态踩刹车就是了。发动机制动一般在下坡用,也就是不要空档滑行,利用发动机阻力制动,同时也避免一直踩刹车引起制动失灵。
4、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翻车
5、侧滑有可能会翻车 建议采取点刹制动 并稍稍回转一些方向

什么是紧急避难?

你所说的实为“紧急避险”,法律上要用语严谨。
大概的规定楼上“湘武”同学也已经给出来了;在这里,我稍微阐释一下吧;
在我国,紧急避险是被严格限制的,具体来说,有如下构成要件:
1)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2)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尚未结束;
3)对象条件:无辜第三者的权益;
4)主观条件:具有避险意图;
5)限制条件:不得已而为之,别无它法;
6)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所牺牲的权益应当小于所保护的权益;
7)限制性条件: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义务的人,不适用紧急避险;(譬如说警察、消防员等);
在你所说的情况中,为了自己的安全而害死别人,这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是很难被认定为紧急避险的;一般认为,两个生命权进行比较,无所谓孰轻孰重,法律应该同等对待,同等保护,为了自己的生命权而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这不符合上述所列“限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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