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英文名为Jiangsu Electric Power Association,缩写为JSEPA。
作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致力于为政府、社会及全行业提供服务,通过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电力工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
业务主管部门为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受其指导,江苏省民政厅负责监督管理。
协会地址位于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15楼,邮政编码210008。
第二章业务范围
涵盖政策研究、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制定、资质审查、行业统计、咨询服务等多个方面,旨在推动行业进步和协调关系。
第三章会员
协会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加入需满足相关条件并经批准,会员享有权利并需履行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章程、选举理事等重要事项,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并负责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
协会经费来源多样,会费管理严格,遵循合法、公开原则,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第六章章程修改和终止程序
章程修改需经会员代表大会和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终止时需清理债权债务,财产用于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本章程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江苏省民政厅核准日期为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