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4-18
委任制与聘任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和作用两个方面。
**性质不同:**
1. 委任制公务员:这种公务员是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委派某人担任一定职务而产生的。在我国,非政府组成人员中的公务员大多数是通过委任制产生的。
2. 聘任制公务员:这类公务员是行政机关在核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作用不同:**
1. 委任制公务员:采用合同管理的方式丰富了单位的管理手段,适度增加了公务员的职业危机感,同时也激发了他们的工作动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2. 聘任制公务员: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实行聘任制,可以克服委任制的不足。这有助于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合理流动和新陈代谢,增强队伍的活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正逐步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职位。综合管理类部门包括发改委、外事办等政府综合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涉及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如公安、交通综合执法、规划土地监察、城管监察、卫生监督、监狱劳教等部门。专业技术类职位则为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如刑侦技术、行动技术职位系列和气象预警预报、气象信息网络职位系列。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名称、职务层级没有统一规定,而是根据专业特点和行业惯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确定。各层级职务的任职条件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挂钩,晋升职务时需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高级职务实行职数管理,而中低级职务则可以不受职数限制,根据年功、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实绩等条件择优晋升。
在此之前,公务员全部为综合管理类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资、医疗等待遇与职务职级挂钩。由于每个部门的职数有限,公务员晋升和发展面临“天花板”效应,尤其是基层单位受机构规格限制,晋升空间较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