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的意见各级政府管理基础教育的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1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的意见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基础教育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



    制定全省基础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招生规模的确定。
    规划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范院校发展,包括编制标准、招生分配等。
    制定公用经费标准,确定收费项目,统筹教育经费并监督使用,设立贫困和民族地区专项基金。
    决定学制,执行国颁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并审定自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地区行政公署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则需:



    制定本地发展规划,指导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
    规划中学布局,统筹经费,推动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指导教育教学业务和改革实验。

县级人民政府职责包括:



    实施义务教育规划,管理教师资格和职务评审,统筹小学布局和经费管理。
    确保县直属学校达到省颁标准,审计教育经费的使用。
    全面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和改革实验。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落实义务教育,管理适龄儿童入学,维护教师权益,推动集资办学。
    确保教育经费投入,调整小学布局,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完成义务教育指标。

而村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确保村办小学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参与学校监督和维护。

各级政府需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教育政策,并监督和指导下属工作。基础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政府需对教育工作高度重视,确保政府在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和法律效力。对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当者将追究责任。




扩展资料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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