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又名祖居地或原籍,是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
填户籍地即可。
一般以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祖父的出生地这另一说,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里产生的一个意思。
一般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 香港特区/澳门特区/ + 市辖区,县/县级市/县/区 + 镇/街道 + 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 自治县/县/县级市+ 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 民族乡/乡/镇
韩国: 道/广域市/汉城(首尔)/济州+ 邑,区,面/ 洞,邑,面/ 区/洞,邑,面
朝鲜: 道/平壤,罗先,南浦市/新义州特区+ 邑,区,面,里,劳动者区/ 区域,郡/ 洞,里、郡、劳动者区/
日本:县,大阪府、京都府/道/东京都 + 市, 町,村, 郡,区/支厅/ 特别区
越南:省/市+
蒙古:盟(省)/乌兰巴托市+ 苏木/区,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