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哪些病时不宜怀孕?

如题所述

性病如淋病、尖锐湿疣、疱疹等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疾病,它可经产道传染给后代。患有性病的孕妇(如淋病)婴儿经产道娩出时很容易受到淋病双球菌的感染,引起眼炎、口腔炎、肺炎等。为了保证下一代的健康,避免不良后果,无论哪一方在性病期间均应停止性生活,避免怀孕和相互传染,经彻底治疗痊愈后方能怀孕。

性传疾病对胎儿及婴儿的生命健康有着严重的威胁,故要提高警惕。以下介绍几种性病与妊娠的关系及对胎儿的影响。

艾滋病

艾滋病是因为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而患病,传染源为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HIV存在于感染者的体液和组织中,如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眼泪、唾液、尿和淋巴细胞中等。以血液、精液和阴道分泌物中病毒浓度最高;而其他体液,包括唾液、眼泪等的含量则较少,造成感染的几率不大。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包括: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

目前已证明,感染HIV的女性在围产期及分娩时可将HIV传给胎儿或新生儿,其感染几率为15%~35%。也有报道,哺乳也可以将HIV传播给婴儿。

预防HIV母婴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是预防育龄妇女感染HIV。有感染危险的妇女(如静脉注射、吸食毒品、多个性伴侣、怀疑曾与HIV感染者有性接触者),应在怀孕前或怀孕后做HIV抗体检测,已感染者不应妊娠。

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接触性传染病。它分为先天性与后天性。后天梅毒主要是通过性传播;而先天梅毒是因孕妇患有梅毒,螺旋体通过胎盘感染了胎儿所造成。梅毒感染分为四期,但无论哪一期都对胎儿有害,可造成胎儿感染、死胎、新生儿期感染死亡。早期梅毒的危害比例要高许多。即便是那些无临床症状、体征,但化验阳性的隐性梅毒孕妇,也存在胎儿被感染、死胎、新生儿期感染死亡的危险,故在围产保健过程中,如发现孕妇受感染,需及早用青霉素治疗,如对该药过敏,可用红霉素治疗,以降低感染胎儿、死胎和新生儿的死亡几率。

淋病

淋病是由淋病双球菌感染,通过性传播的疾病。孕妇患病后可发生尿道炎、阴道炎。细菌上行感染,经过宫颈可引起胎膜早破和宫内感染,胎儿受到感染可引起流产、早产、死胎或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产后细菌可以扩散,引起败血症、脑膜炎。分娩时,胎儿通过产道,可引起新生儿淋菌性眼病。母亲若有淋病接触史,并有白带增多、尿急、尿频、尿痛等症状,应尽早就医,早诊断,早治疗,将危害降至最低,对本人及下一代都有利。

尖锐湿疣

尖锐湿疣是人类乳头状瘤病毒引起的疾病。孕妇感染后,可见外阴、阴道、宫颈等部位发生病变,病变为无数细小的刺状突起,痛痒明显。在怀孕后病变易增大和加剧。如阴道分娩,胎儿有被感染的可能,引起新生儿咽部、呼吸道的感染,治疗相当困难,因此,如果孕妇患有该病,应考虑到手术产分娩。

其他生殖道的病毒感染

其他常见的生殖道病毒感染有巨细胞病毒及2型疱疹病毒感染,这两种病毒均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引起胎儿畸形、早产、死胎、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就目前来讲对这两种病毒感染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可通过特异性抗体检验或宫颈局部病毒感染检查其存在与否。如果在妊娠早期发现感染,最好的应对之策是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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