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分手,他向我要钱

我和男友因为性格不合,我向他提出分手,几天后他提出要我将他从追我到现在所花的钱还给他,向我索要七千。 从他追我到交往期间,他送我东西包括手机,衣服,还有其他一些礼物,交往后他个人给过我红包六百多,过年期间给过压岁钱六百,全部出于他自愿,没有留下字据等凭证。 我和家里商量后决定将手机还给他并且还给他三千块,他好像不太接受。 请问我应该给这个钱么?他如果告我有用么?如果他来纠缠我,我可以报警处理么?

第1个回答  2019-09-20
在法律上这是一种赠与行为,而且是没有说明有附加条件的,因此是无偿的。
所以你可以不还,他索要是他的事,但在哪里主张他都是要不回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作为你,如果不能确定你们关系,你尽量不要他的东西为好,
现在就看你的想法了,要是不想接受他的东西,还是把看得见的食物还给他算了,包括手机和衣服,这是最多让步了。和他说,要是不想留作念想的话,这些东西就拿回去吧。你要是不拿,留下来也行,也希望你以后能找到合适的人!
其它我觉得像现金用不着还的。一分钱也不用给,还了反而恶心,因为又不是你借的。这也是他交往、交际的费用吧。希望他以后量力而行,应该知道,不是有付出就有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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