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1991年,卫生部发布的第11号令详细规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涉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部分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和卫生防疫机构的领导和技术支持作用。


卫生管理方面,强调卫生防疫机构监督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从业人员需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获取健康合格证。疑似传染病患者需随时接受检查,患有特定疾病者需康复后才能重新工作。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经营单位的卫生指标和员工培训有严格要求。经营单位需经过审查并通过监测才能获得许可证,有效期每两年复核一次,逾期自动失效。


经营项目在符合标准后可申请恢复,遵循特定程序获取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需保持卫生条件,许可证遗失或歇业需处理。经营单位和个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件,按规定报告并配合调查,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员和助理员需具备相应资格并佩戴证章,遵循请示报告制度。他们的配置比例和选拔程序也做了详细规定。此外,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需符合卫生标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不得施工,竣工验收需有防疫机构参与。


违反条例的行为会受到警告、罚款、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细则详细列出了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指标和监督内容,并规定了受害人赔偿范围及对违规行为的举报机制。


卫生管理部分强调公共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卫生安全,需设立卫生管理部门并保存相关档案。经营者需培训员工、定期健康检查和保持卫生标准。卫生许可证申请流程和要求也明确列出,包括提交的资料和审批流程。


对于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的具体行为如未进行卫生培训、设施不符合规定、未公示相关信息等,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本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旧细则被废止。




扩展资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是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的条例。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