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张先生和同事前往宜宾市南溪区某餐厅聚餐。结账后,张先生发现账单上有“餐位费(米饭)16元”的收费项目,认为该项收费不合理,餐厅也未事前告知,存在欺诈行为,遂要求退还。
你被收过餐位费吗?如果没有,那说明你不经常去外面吃饭,或者是没有关注这个问题。经常去外面吃饭的人,99%的人都遇到过类似情况,甚至成为了一种常态。
下面,就来聊聊关于餐位费这个话题:
先简单的说一下,什么是餐位费?餐位费是商家给出的说法,答案五花八门。有的商家解释说,餐位费包括米饭;有的说除了米饭,还包括纸巾还有一次性餐具的费用;有的还说包括茶水费和一次性碗筷费用等等,一般是2~5元/人。
很多消费者以为“消毒餐具”是因为经过处理了,而且很多饭店以“默认”的方式将消毒餐具摆在桌上,这个费用也就会“自动”出现在账单上了。而且大多数人到餐馆吃饭,基本不问碗筷是否收费,吃完就走人。还有的是因为钱不多没有计较,或是根本没有在意过这项收费。也很少有人在这方面询问或提出质疑。但事实上,收取餐具费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道理很简单,作为顾客到你的餐厅来消费,难道还要自己带碗筷吗?!你餐厅本来就有义务提供干净卫生的餐具的,怎么还能用这个理由收取餐位费呢,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且很明显,商家有欺瞒行为,没有提前告诉消费者餐具消毒费、抽纸费等说明,就采取了直接收费的方法,很明显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而且《食品安全法》第33条明确写了:经营者有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清洁的就餐环境和餐具。
说到这里,有的网友就会说,几块钱的事,吃饭是图个乐呵,也不想让自己心情不好。但是你却不知道,如果大家都这样想的话,就会助长“气焰”,应该勇敢的站出来举报。
我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有一次周末和家人到一个餐厅吃饭,吃完饭以后付了钱。实际上我平时结账的时候没有看账单的习惯,那天也是凑巧(也是第1次发现),跟服务员要了账单来看。结果我发现账单中有餐位费,每人三元,当时我们一家五口去的,一共收了15块钱。
因为是第一次注意这样收费,所以很纳闷,于是我就叫来服务员询问,到底什么是餐位费?它包含了什么?服务员的解释说,这是就餐时用的餐具、纸巾和茶水费。然后我一听就不高兴了,既然茶水收费,为什么不提前告诉一下呢?难道我们来吃饭还要自己拿餐具吗?或是餐具都是别人用过的你们不洗不消毒我们再用?不应该是洗干净消毒以后才可以吗?……总之,由于我当时情绪激动,就说了十万个为什么!
最可气的是服务员解释说,这是饭店的“规矩”,每位来就餐的顾客都要收。“即使我们老板来,这钱也是免不掉的。”于是,我也没有再说什么,就让收银台打出单子,然后,当着服务员的面直接打电话投诉了,几天后就得到了处理。
所以,大家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要得过且过,以我的经验,正确的处理方法是:首先你要知道,收银台收费的都是打工的,和她们理论没有意义,也做不了主。你先把这单买了,叫餐厅把菜单打印出来,出门以后直接打投诉热线12315,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一般3~7个工作日就会处理好。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别嫌麻烦,就是打一个电话的事,也是变相对餐厅行业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我认为,这也是不错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