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历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5
1. 深圳经济特区位于深圳市南部,东起大鹏湾,西至珠江口,北靠梧桐山、阳台山脉,南邻香港,以深圳河为界。特区包括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和盐田区,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实际可开发面积110平方公里,设有全长86公里的特区管理线。
2. 深圳经济特区的前身是原宝安县的县城,197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仅为6000万元。1979年,交通部香港招商局在蛇口开发了一平方公里的荒坡,建立工业区,兴办了23家工厂,并开通了国际微波和直通香港的货运码头。随后,特区吸引了外资兴办企业,在短时间内建成了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工业小城。1980年8月,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利用3000万元银行贷款和部分地方财政,在罗湖区0.8平方公里的区域兴建金融、商业、旅游住宅设施,提供给外商,利用利润继续进行工业园区的基础建设。这种发展模式为珠海、汕头提供了经验。深圳市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通过各种形式吸引了大量外资,加速了经济特区的发展。
3. 自1979年创办深圳经济特区至2002年,实际利用外资315.18亿美元。1979年至1989年10年间,深圳与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协议6890多项,实际利用外资27亿美元。至1999年20年间,共有6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来深投资,累计投资项目2.36万项,合同外资298.3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00.45亿美元。2009年,深圳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479.15亿元。
4. 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2000年开始施行的立法法保留了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并授予经济特区所在市较大市立法权。随着深圳经济的迅猛发展,特区内外地方性法规的不一致,导致了“一市两法”的现状,给城市发展带来了诸多障碍。
5. 2009年5月6日,《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深圳市正加紧研究该方案的三年分步实施规划。2009年的改革重点包括向中央申报将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将原属关外的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纳入特区。如果获得批准,深圳特区的总面积将从2009年的395平方公里扩容至194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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