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辆车 把人撞倒后 我车二次碾压(晚上国道 没路灯 无事故标志 第一辆车事故现场黑着灯) 交警队责任认定 同等责任 现死者家属起诉 赔偿请求21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我的车被申请财产保全 去法院交三万押金反担保提车的时候 法院说还得等 原告签字 才能交钱提车
我的问题:
一 这21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保险公司全赔吗?是否会有部分自己承担呢?
二 反担保提车所交的三万押金 完事儿后全退吗?我现在正在等原告签字同意 如果对方不同意 是否就不能提车了 ?押金退的时候是否还需原告签字同意?交押金提车好还是车在里面等着好呢?
三 总而言之 我会损失哪些钱?
急需求助 万分感激
请问“保险公司不全陪 ”什么意思 ?赔哪些 ?不赔哪些?
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 赔吗?还是只赔一部分?
求详解 谢谢
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