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问题

例:我们单位每月月初,先向社保局缴纳当月单位应交部分养老保险为2万元,个人部分养老保险为5000元(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每月底才发放工资10万元(含个人养老保险5000元)。
怎么做会计分录?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你好,

每月月初,先向社保局缴纳当月单位应交部分养老保险为2万元,个人部分养老保险为5000元(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借: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社保费(单位部分) 20000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5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

月底,计提职工工资,
借: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职工工资 1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5000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9500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了2201号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1、计算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补贴
——社会保险费(单位)
——住房公积金等
2、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补贴
贷: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
3、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补贴(实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个人)
——住房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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