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烟花爆竹禁放区和限放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02
1. 燃放烟花爆竹需注意地点。在海口,大部分区域禁止烟花爆竹的燃放,但部分区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燃放。请市民和游客先了解自己所在位置是否允许燃放。
2. 禁燃区域: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为保证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防止烟花爆竹引起的空气和噪音污染,确保市民和游客能过上安全、文明、节俭的节日,2021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零时至2月27日24时),海口加强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禁燃区域包括:
- 环城高速、省道212线以北,海口市东西行政区域界线为界的区域。
- 狮山镇、永兴镇、龙桥镇、灵山镇、三江镇、演丰镇等6个镇的行政区域。
- 海口观澜湖度假村。
- 国家机关、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
- 幼儿园、学校和科研机构;
- 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
- 商业广场、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
-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
- 森林、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和其他区域。
3. 限制燃放区域:除了上述禁燃区域和场所,海口的其他区域可以在农历除夕全天、正月初一、初二6时至22时燃放烟花爆竹。
4. 呼吁市民和游客在禁燃区以外的区域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5. 违反规定在禁燃区或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依照《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进行处罚。
6.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7. 鼓励市民和游客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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