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5-10
连续工作满一年就可以开始休年假了。如果你原先在别的单位做过,现在是连续工作的话累积计算到一年的时间是可以开始休的,不一定是从新的公司满一年开始计算。如果你原来没有工作过,或者当中工龄断掉了,那么是从是2010年9月11日-2010年12月31日之间可以休。计算方法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到了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你就享受完整的年假了。2010年9月11日-2010年12月31日只能享受折算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