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与宝马先剐蹭后追尾.现在责任认定不明确,我该怎么办?

1. 本人驾驶奔驰轿车在宣武区菜市口西侧道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当时宝马轿车位于我右后方车道行驶.我车行进到距离路口200米时.宝马轿车突然加速.从我车右前方并线至我车行驶的车道中.随即宝马轿车左后车门处与我车右前侧发生剐蹭事故.随后宝马轿车采取紧急制动措施.造成我车与其追尾.事故发生后双方临时签订了两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其中一份认定宝马轿车在剐蹭事故中负全责.另一份认定本人负追尾全责.
2. 事后本人认为本起事故不应拆分算作两起.发生两起事故的时间是一致的.并且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原因正是因为宝马轿车强行并线.所以本人认为此次事故应由宝马轿车负全部事故责任.
3.双方协商未果.宝马车主认为事发时双方已经签订了快速处理单(白单子).就证明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不予理赔.
4.本人不太了解双方签订的快速处理单是否可以重新复议认定责任.如果交通队不给予重新认定.此事如何处理?
5.此照片能不能作为证据认定对方宝马车是强行并线?如果算的话,责任在谁?
6,交通队如果不管此事我该怎么办?朋友说三日内想上级部分复核,我该找谁复核啊?他们如果也不管又怎么办啊?

第1个回答  2014-04-21
找律师,向律师咨询一下相关的问题。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