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3年7月大学毕业,在国有研究所做4年,1987年7月考上全国统招研究生,至1989年3月研究生毕业,1989年4月又进入另一所国有研究所工作4年,至1993年6月。此后,自1993年7月起在企业上社保了。请问,我的1983-1993年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计为10年吗?(读研期间是按照原单位工资待遇按月领工资的)